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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骑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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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谴”
年来多故,南方雪灾,xz闹事,火车相撞,瘟疫兴起,以至于川北地震的时候,有人开始胡诌什么“天谴”,不爽,骂之。
  
  某人引经据典一大堆 所表达的意思和轮子的骚扰电话一样无耻与无稽。
  先贤曾云:天道有常,不以尧存,不以桀亡。是以禹封舜土,亦被九年洪水之害。而川民何辜,要遭“天谴”?
  昔日倭贼寇华,中原板荡。赖守西南一隅,竭力周旋,终于尽扫胡尘,收复故土,延我中华文明一脉。川之于国,功莫大焉,天果有眼,不祸西南!
  古人曾戏言:伤天理而求诸地理,倘能奏效,是天也怕老婆。
  若我国我民,果然开罪上天,竟要地动惩罚,是老天本孱弱男子,凡事要老婆出头耶?
  古有天雷殛凶之说。死于雷击的人是最不幸的了,因为他们被剥夺了生命之后还要遭受道德上的质疑。
  信奉“皇帝轮流坐,明天到我家”的孙行者本身也算不得什么忠臣孝子,却在车池国祈雨的时候高呼:“老邓!仔细替我看那贪赃坏法之官,忤逆不孝之子,多打死几个示众!”——天雷打不死孙猴子,反要受他指使,可见所谓“天理”也不过如此。
  曾看过一篇笔记小说,略云天雷打死一人,本忠厚长者,四邻不解,后果挖出此人阴私若干,乃云老天有眼。死于天雷,已经被扣上“罪犯”的帽子,至于罪证,则犹如伊拉克的违禁武器,或许“总会有的”或许“莫须有的”——天雷大有狗仔队队友同盟的潜质。
  一根避雷针能够抵挡的天谴有多公道呢?我不知!
  四川同胞遭遇震灾已经不幸,倘若再胡说什么“天谴”,给死难者加诸什么“原罪”,无异于雪上加霜。对这样的人,骂一声丧心无耻,是不是太客气了?
  面对自然力量的强大与不可知,我们可以敬,可以畏,但是决不能强作解人,胡乱猜测成什么“天谴”,因为那是对死难者的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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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江湖落魄生,卜居僭是近皇陵。看花眼似马赛克,赏月情同猪悟能。
偶拍天涯红与黑,旁观股市跌和腾。久仍未惯浓滋味,捣烂杯中可乐冰。

网事零星未似烟,平沙弱水记流年。知谁巷陌斜阳里,拈起朝花一粲然。
2008-05-22 00:30:3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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