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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很严重!在地震预报问题上,到底那个在说谎?
http://blog.law-star.com/blog/cac/1700012892.htm#
在地震预报问题上,到底那个在说谎?
发表时间:2008-05-21 08:07 阅读次数:258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人民网科技5月20日北京电 ,中国地震局车时副司长日前接受媒体的专访,对汶川8.0级地震预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车时副司长对记者表示,2008年以来尚未收到正确短临预报意见。
此前,有人在网上撰文称,现任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联合国行政管理与减灾全球计划项目科学顾问的耿庆国,在2006年根据自己的旱震关系理论,提出了地震中期预报,认为近年阿坝地区将发生7级以上地震。
2008年4月26日至27日,在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专家们以委员会的名义,作出“在一年内(2008.5-2009.4)仍应注意兰州以南,川、甘、青交界附近可能发生6-7级地震”的预报(文字报告已报中国地震局等,4月30日密件发出),而且,根据强磁暴组合,明确提出“阿坝地区7级以上地震的危险点在5月8日(前后10天以内)”。
情况如属实,这份文字报告就属于短临预报了。
一方称,没有收到正确的短临预报意见。另一方说,已作出了预报并以密件发出。两种说法,完全对立,从逻辑上来看,必有一种说法是假的。
到底是谁在说谎呢?我等局外之人,无法下结论。
在此假设一下,这事上升到了法律层面。那么,称地震已经预测到且密报了文字报告的一方,即中国地球物理学会“天灾预测委员会”就应拿出证据。
文字报告是以密件报送,一般走机要专线,有严格程序,必须履行交接签收手续,遗失几乎不可能。如是邮政寄递,也不可能按平信寄出。而用挂号或者特快专递,也有收据备查。为了证明向中国地震局递交了这份报告,完全可以拿出收据来证明。如拿出了相关收据,地震局官员称没有收到,到机要部门或邮政局去查查就一清二楚了。
如果拿不出来,这事就麻烦了。如何证明上报了密件,又如何证明地震局收到了密件?没有了证据,地震局完全可以大呼“冤枉”。
建议天灾预测委员会,应尽快拿出证据,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没有证据出示,是难以使人信服的。
一方称已预测并密报了,另一方称没有收到。这个问题,不是学术观点之争了。此事关系到渎职等严重问题。建议中央成立专门调查组展开调查,查查是谁在说谎,查清是谁在失职。
此事如不查清,怎能告慰九泉之下的数万亡灵?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附:《中国地震局车时副司长:震前未收到任何预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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