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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3819 |
魅 力 值:3595 |
龙 币:2381 |
积 分:8039.4 |
注册日期:2007-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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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进来看。
第三条 下列公共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吸烟室或者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
(一)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
(二)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
(三)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室。
第四条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度假村等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烟客房或者无烟楼层。 (此文由爬爬熊在2008-05-26 11:44: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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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爬爬熊有个小小的梦想,可以像鸟儿一样自由的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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