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阿瑟
阿瑟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8914
魅 力 值:1252
龙    币:4871
积    分:5652.9
注册日期:2000-11-23
 
  查看阿瑟个人资料   给阿瑟发悄悄话   将阿瑟加入好友   搜索阿瑟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阿瑟发送电子邮件      

悖论的悖论就是扯淡(2)
>>另外有一些人认为,范突然逃跑,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后来为自己辩护,就不对了。
>即使是一个罪犯,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你可以不同意辩护词,但怎么能认为“辩护的行为本身就不正确”呢?搞不懂。

范当天的举动,当然值得非议,要不然帖主也不会在楼下羞羞鞑靼不得不承认“当然就我个人的意见,范作为一个教师,确实有失职的地方,喊一声让学生一起走,总来得及”,但贴主之所以是帖主,是他一定要再加上一句“不过这与道德没关系,属于技术性的问题”

是不是“技术性问题”,容后讨论,但如果确有失职的话,一点点愧疚是很高的道德要求吗?

而罪犯辩护说更是奇怪,帖主似乎如同堂吉柯德预设了一个风车举人,并向它奋力冲杀,对倒范者批驳范的辩词视而不见,对批驳范的辩护行为却好象“洞若观火”还大呼搞不懂。

靠,偶也搞不懂。
2008-06-16 09:16:1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95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