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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丘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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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偷税门”:达能高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据7月1日出版的《上海证券报》报道:继桂林竞业禁止案、杭州商标仲裁案和新疆诉讼案之后,“达娃”之间的第四轮国内诉讼交锋,娃哈哈暂时胜出。截至目前,娃哈哈在国内的达娃诉讼中获得全胜。而达能方面昨晚做出回应,称已经收到判决书,但是“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遗憾,并将依法上诉。”


“达娃”之间的纠纷,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就曾详细分析过,只要不是铁板钉钉的事情,暂不妄下论断。不过,从目前哇哈哈的“四连胜”来看,达能在某些方面的确存在严重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恰恰反映了达能唯洋是举,一味地奉行“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经营策略,对中国企业只管参股、收购后牟利,且对中国民族企业的本土化经营毫无作为,并致使我国的诸多民族企业亏损严重,大批员工被裁。同时,不管中国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作为合资方的达能却都能坐收渔利。垮掉一个乐百氏不算什么,亏损一个光明不算什么,搅黄一个哇哈哈也不算什么……所有的不算什么加在一起则成就了达能在中国的丰功伟业。要不然,中国怎么可能成为达能在全球的第三大销售市场呢;要不然,达能集团上百亿欧元的销售,中国区就为他们奉献至少十分之一的贡献呢?


“达娃”之间的纠纷最终走向何方,最终以什么样的方式解决,目前尚无定论。但不能怎么解决,中国的民族企业家已经从事件的过程当中看清了达能在中国的“中山狼”面目,亦算得上在中国企业与外资企业合资过程中的一个经典案例。以后中国的民族企业再和外资谈合作,当以达能为戒。


在《上海证券报》报道的该报道中,除了“达娃”之争哇哈哈“四连胜”以外,该报道还披露了达能集团外籍高管可能涉嫌“偷漏税”的问题,“一个更值得关注的现象是,随着第四个达娃国内诉讼的胜诉,有关达能外籍高管可能涉嫌国内漏缴个人所得税的说法甚嚣尘上。”有市场人士公开表示,合资公司普遍存在境外付薪来规避中国税法的做法。一旦达能高层避税属实,可能涉及金额巨大。


一旦涉及金额巨大,那这个“偷税门”对于法国人,也就是达能中国区的高管秦鹏来讲,无疑是当头一棒。即便是涉及金额不是特别大,秦鹏则逃脱不了“偷税门”的尴尬。何况,秦鹏是高管,他的收入能少吗?据报道称,“在合作初期,秦鹏收入在每年300至400万元,如果按10余年国内服务从未加薪计算,他的个人收入也高达数千万,个税负担起码千万以上。”


我们都知道,中国香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税额稍低,为5%,国内累计最高则达45%。于是,一些合资公司的外籍高管虽然在中国内地工作,但工资支付却为境外,其目的就是合理避税。秦鹏似乎也是这么想的。可是,据有关业内人士称,只要你在中国内地工作,不管付薪方是哪里,均需要在中国内地缴纳个税。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秦鹏的麻烦就大了。不过,这也是对于达能以及秦鹏在国内一贯做法的一种回报。试想,当乐百氏垮掉的时候,达能和秦鹏考虑过乐百氏里的中国员工的生存问题吗?当达能低价并购娃哈哈时,全国上千家娃哈哈代理商联名反对,达能和秦鹏考虑过他们的利益需要吗?貌似佛教里有“因果报应”的说法,而中国有句古话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知道法国人秦鹏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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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4 13:11:18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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