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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难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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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少收“红包”提升形象 广电局要求给记者加薪
● 杨永欣(广州特派员)
  据了解,为配合奥运形象、减少记者收“红包”的现象,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局)下达文件,要求各国内媒体对记者加薪。结果,各地记者的薪金平均涨幅10%,其中,广州各大电视台记者去年年底就涨至平均月薪8000元至1万5000元(人民币,下同,1600新元至3000新元),并增加福利。

  此外,中国其他省市的记者大多在过去一年里也都获得一定幅度的加薪,其中较大城市如北京和上海的主流媒体记者的基本薪金加上稿费,不比广州的同行逊色。据了解,文件虽然由广电局下达,但薪金上调的政策也包括平面记者。

  既然记者大多有了加薪,广电局也规定,公司公关发放的“红包”不能超过500元。一些媒体甚至“更进一步”,要求属下记者谢绝所有“红包”。

  受访的业内人士和社会评论员一般认为,中国记者收红包的习惯已根深蒂固,当局的政策难在短时间内奏效。

  路透社上个月就报道,五星级的北京歌华开元大酒店为了增加曝光率而发通知给记者,说明只要能正面报导就有赏。该酒店公关部表示,一篇100至500字的正面报导可以拿到500元,500到1000字的报导则可以领到1000元。

  路透社也报道,中国媒体对这种红包已司空见惯。北京市内的计程车车费一般低于50元,但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差旅费”,一般数额却高达200到300元,剩下的一笔钱显然用以奖励记者。此外,煤矿矿主甚至不法地方官员为掩盖矿难事故而给记者“封口费”的事件,也时有所闻。

  一名业内人士说,广电局要铲除的就是类似这样的负面形象。不过,在中国,给记者发放红包的习惯已根深蒂固,即使有了加薪和对红包数额的规定,一些记者仍“看红包办事”,各单位和商家为了不得罪记者或出于善意(goodwill),还是会发放红包,而且数额也可能超过500元,视记者的声誉和影响力而定。

  他说:“广电局下达文件要求加记者薪金的决定并不让人感到意外,目前很多中国记者的薪金的显著部分来自红包,这是不健康的现象。不但可能影响他们判断新闻和事件的中立性,若在奥运期间报道新闻时也在外国同行面前收取红包,那将有损中国媒体业的形象。”

  公共知识分子、广州美术学院美术史系主任李公明在受访时说:“最理想的新闻业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记者不该从所报道的对象、事件、或当事人那里拿到经济上的好处。”
要在中国达到这个理想境界可能有些困难,李公明说:“例如有一些新闻的采访得靠记者的主动性、积极性,才能完成报道,这些并不是报社派给他们的任务如省委的新闻发布会,而是民间或社会新闻。没有了红包,记者可能会失去积极性,媒体上的民间或社会新闻也可能因此减少。”
  另一名社会评论员则说,限制红包数额将大大削弱记者的隐性收入,促使民生的负面报道增加。这一点是当局在奥运前夕不想看到的,因此当局必须在提升媒体业形象和促使民生的负面报道增加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媒体公司在执行加薪方面反应缓慢。奥运将近,记者向一些中国媒体同行了解到,他们中有些至今仍没有获得任何加薪。

  一名在广州一家主要报社工作了10年的资深记者说:“我不知道广电局要加记者薪金的事,可以肯定的是,我的薪金在过去一年里没有上调过。”

  另一名广州记者则表示,他曾听过当局要各家报社加记者薪金的消息,不过,他至今仍没有加薪,因此已开始怀疑,加薪的对象是指全国的记者,还是只有北京的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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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你手里现有的相机,器材上无止尽,浮云... *^__^*
2008-07-22 09:50:3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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