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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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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替司机说两句。
事故发生后,我路过,看了大家的回复,大家包括我在内都很同情弱者,我也大部分同意大家的说法,只是,我觉得不妨站在司机的角度上分析一下。
声明,我不想独树一帜,和大家口水战,我也是看了半天大家的帖子后才鼓足勇气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对于不对,大家客观评价。
我作为一个老司机,也曾坐在朋友车的副驾驶上经历过此类事件,在此不多说,就我观察的结果来看,司机的事故责任并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大。而且我看到司机并没有楼主说的那么大,目测不到30岁,当我看到司机脚上的那双鞋时,后带是拉上的,由于事故发生时是否拉上,没有目击,不做评价。
就事故现场看,事故的接触点是在黄线以内,车辆应属于正常行驶,碰撞后进入对面车道,可能是司机下意识的闪躲造成的。事故现场前后距离斑马线较远,可判定老年人属于横穿马路或者在机动车道行驶(事故路段马路两边有专门的自行车道)。从碰撞后宝来滑行的距离(5-6米左右),及路面没有刹车痕迹来看,车速并不快。死者身上初头部外其他没有明显伤痕(999抢救时我在一旁),从宝来前挡风玻璃损害程度来看,应该是死者头部直接接触造成死者的致命伤,前机器盖有拳头大的凹陷,其他伤痕不多,死者自行车损坏不严重,说明碰撞不是很激烈,只可惜的是撞到了头部。总体来看,司机的责任是有的,但不完全是,死者为老人,不存在需要扶养孩子成人的责任,从量刑不会赔偿到50万之多,应该在30万以内,如果有保险,加上卖掉车,根据目测司机穿着判断其经济条件,司机在经济上应该可以满足死者家属的条件,只是在心理上的创伤可能会延续几年或更久。
以上是我的观点,不想招惹谁,希望大家不要恶意的攻击我,我只是作为司机替司机说两句,死者的同情大家已经表达的很多了。
这是血的教训,不但提醒我们路人要多加小心手潮的司机,也要时常提醒家人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多小心。而且提醒我们的司机朋友们,你的技术再好,遇到紧急情况的反应速度都有延迟,在什么样的道路控制多少车速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加小心的程度也是不同的。
我同情弱者,但我也尊重事实!
2008-08-22 13:17:0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87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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