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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程海:“因户口告公安,我为私利也为公益”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7/05-05/929169.shtml
律师程海自由迁移户口遭拒后状告公安部门未果,针对“炒作”质疑表示公益诉讼需要宣传
对话动机
户口在安徽的程海,2003年来北京做律师,2005年3月在天通苑购买了一套住房。在他看来,因户口在合肥,给自己在北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多不便。迁户口入京的申请被拒后,程海于今年4月18日和19日,分别将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两者为他办理异地户口自由迁移手续。
4月26日,昌平区法院裁定:起诉人程海所诉事项,昌平分局不具有为起诉人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职责,故其提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立案条件。
户口问题一直是许多人心中的痛,程海此举的初衷是什么?是和他的律师身份有关?还是想借此炒作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他一个人的力量有无可能就此改变整个户籍制度?近日,记者和他面对面进行对话。
对话人物:程海
55岁,安徽人,硕士,律师。做过工人、教师、政府机关干部、投资顾问,2001年投身律师行业,3年半前到京发展。
2005年10月,他状告北京市网通公司,认为其对外地人装固定电话要求北京市户口的人担保是“消费歧视”,要求法院确认其固话安装合同中的担保条款无效。
2006年1月,他又状告铁道部,要求法院确认其严重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的铁路规划、建设和改革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导致连年大量旅客买不到春节探亲火车票。
两场官司均以程海的失败告终。
4月29日,程海坐在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内翻阅资料。
4月28日下午,一场小规模的户籍制度研讨会在程海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召开。受邀而来的公安大学、北大、清华、社科院人口所的专家们争论激烈,观点不一。
但在程海的这场诉讼上,专家们的态度则相当一致———官司打不赢,“户籍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
当晚,结束一天的忙碌后,程海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虽然受到专家的“打击”,但程海仍然表示,这次诉讼肯定能使“户籍改革”加速,从这个意义上讲,就是“胜诉”。
社保问题一刺激 这官司就非打不可了
新京报:迁户口入京的申请被拒,状告公安部门结果被法院告知“不符合立案条件”,你对昌平法院4月26日的裁定怎么看?
程海(以下简称“程”):很可笑。这个裁定从字面上看,意味着我的户口迁移不是归公安管的。实际上按照户口条例,东小口派出所是直接责任单位,其上级单位昌平公安分局,无论按什么规定,都是办理迁入手续的法定机关。这个裁定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另外,我拿判决时,跟一个审判员聊过几句,我问他,这事为什么不是公安管。他们认为,我不具备迁入户口的条件,所以被告没有职责。户口不是公安管,是谁管?(注:此前,据昌平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和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程海目前不具备进京落户的条件。该工作人员说,通知规定,只有三个条件可以转户口到北京,分别是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解决夫妻分居和老年人投靠子女。)
新京报:目前的结果你预料到了吗?
程:我没预料到会是这个理由。我以为法院会很难办,可能请示上级或者拖延。
新京报:从简历看,你和户籍制度“较真”多次了,但是并没有和户籍管理部门直接交锋。是什么导致了你此次的起诉?
程:今年2月份我换了律师事务所,3月,我要求办社保,但所里只能给北京户口的人办。我实在忍无可忍了,提出申请两地都不给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就对昌平区公安分局和合肥市庐阳区公安分局提起了诉讼。
新京报:这么说来,这次起诉直接原因是个人利益?也是你的个人行为?
程:这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和自己利益有关的,我才能提起诉讼。
但我对户口制度的研究实际上已经有20年了。早在1982年我读经济学研究生的时候,就从劳动平等角度研究过。当年,我主要关注农村和城市户口的不平等,后来我发现,城市户籍也存在不平等。今年社保问题一刺激,这官司就到了忍无可忍、非打不可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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