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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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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庆长假暂不宜取消
假日制度改革的积极倡导者——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清华大学假日改革课题组负责人蔡继明教授近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黄金周并不是长久之计,假日改革利大于弊,如条件成熟,“十一”长假也有取消的必要。(9月9日《东方早报》)

随着《职工带薪年休假规定》和“五一”等节假日调整方案的出台,我国假日制度从理论上看是更趋合理和完善了,新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补偿性。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休假制度虽然赋予了包括个体户雇工在内的企业职工同等的休假权,但实际上仍然只有一些国家公职人员才能真正享受到这一权利。许多企业员工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法定的那么多休假日,还得打上一个很大的问号。

在许多企业,员工们不仅周末假日难以得到休假,就是“小长假”也难得休假一天,往往只能在“大长假”中才能够得到两、三天的休假,而在今年假日改革实施之后,他们大都痛失了“五一”大长假,如果再取消“十一”大长假,他们就只剩下春节这个“黄金周”了。因此,现在提出取消“十一”长假是很不合时宜的。

休假制度虽然会对经济、交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它更关乎于广大劳动者的权利。而一些官员和专家学者似乎都习惯戴着“假日经济”的有色眼镜,观察、分析、讨论并且决策休假制度,却将维护和保障广大劳动者的休假权利置于次要的地位,岂不是本末倒置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推进,官员和专家学者在这方面的思维方式也该变一变,建议有关官员和专家学者不妨多去厂矿企业“深入生活”,对企业员工究竟在国家法定假日内是否得到了休息作一番实地考察与调研。这样才能对“十一”长假存废的必要性和时机得出更切实际的结论,使假日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更加顺民心合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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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转贴,

不要跨省追捕,

避免浪费国家资源.
2008-09-10 12:14:3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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