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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_g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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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是否要为三鹿奶粉事件负责?
关于此次奶粉事件,看着无辜受害的婴儿,虽然截止到现在,真实的患病因素尚不清楚,但许多网友已经开始谴责奶粉生产商“三鹿”。而忽略了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

  卫生部曾明确表态,各地卫生部门要继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餐饮业)进行卫生许可及相关日常监督,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条件进行卫生学评价及监督,对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的食品包装材料等产品进行安全性审查并监督,对禁止使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工具等做出规定;拟定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和食品卫生标准,承担国内食品法典协调小组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组织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发布监测信息及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承担食品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公众饮食与健康,促进公众合理营养,平衡膳食;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的执法力度,参与查办大案要案。根据上面所讲,这些地区的卫生部门至少没有做到“组织食品卫生、食源性疾病的监测,发布监测信息及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承担食品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工作;指导公众饮食与健康,促进公众合理营养,平衡膳食”这几点,很显然地方卫生部门在工作上出现失误。

  其次,奶粉生产商一再强调自己生产的奶粉是合格的,经过质量检查也没有问题,那么是否有可能是假冒产品出现造成的?是否是卫生及营养指标等标准本身存在的问题?

  不排除一点可能,那就是假冒产品的出现,而“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则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如果婴儿吃的是“假奶粉”,那么这些地区的工商部门也应该负上一定责任。
2008-09-12 10:02:5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7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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