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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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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币:13639 |
积 分:17557.2 |
注册日期:200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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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说的大前提我可不同意,应该是:公平的环境
用一国之力确保社会活动的各方面尽量公平,让相关方能够在平等前提下讨价还价。
法制建设是个伪命题,没有公平再多的法律也是跛脚老鸭
生产资料共有也不是根本,我觉的这句话本意是希望所有人公平享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但是如果社会环境并不公平,即便是共有了所有权,还是要通过使用权来获得价值吧?那么后一个环节肯定会出问题。那些共有的国企能被厂长经理卖掉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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