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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根侠骨,禁得揉搓
2008年3月18日,我从当天《浏阳日报》第6版左上角看到一条题为《谭嗣同墓被盗未遂》的报道,副标题“市公安局立案追查盗墓贼”。消息小,标题和所占版面也小,第6版也不是重要版面,但仍然引起我的高度注意,因为事涉中国近代史上的伟人谭嗣同,事情发生在伟人就义110周年前夕!

这条由“见习记者”采写的“本报讯”很短:

记者昨日获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15日接到群众报案,位于我市荷花街道嗣同村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谭嗣同墓被盗掘。犯罪嫌疑人在拜台处挖掘了一个70×80厘米见方、96厘米深的盗洞。由于该墓结构精密,离周围农居较近,盗墓人盗掘未遂。

案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案件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展开工作。当天晚上,文物、公安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赶到盗墓现场勘察,并成立专案侦破组,下设4个小组展开全面排查。省市各级文物部门负责人也迅速赶来现场,积极配合专案组工作。目前,市公安局已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侦破,市文物部门进行紧急抢修恢复原貌,并加强对该墓的保护工作。

读完这条消息之后,我深深舒了一口气。因为虽经“盗掘”,终归“未遂”。

浏阳是省会长沙下属的县级市。同日《长沙晚报》以几乎完全相同的标题、篇幅和内容报道了同一消息,只是“96厘米深”改成了“90厘米深”;“15日接到群众报案”也改成了“15日晚谭嗣同墓被盗”,照这种说法,最早16日才可能“接到群众报案”。

接着看到,湖南各媒体都以几乎完全相同的标题、篇幅和文字内容报道了同一消息。用“行话”讲,它们用的是“通稿”,即由“有关部门”统一了标题、篇幅和内容之后统一发放给各媒体的新闻稿。各媒体可原封不动或稍作改动后发表。

接着又看到,全国各网站也都以几乎完全相同的标题、篇幅和文字内容转发了该“通稿”。

尽管通稿很短,很简单,但仍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大家都对谭嗣同墓被盗案高度注意,也都像我一样读后深深舒了一口气。这说明了谭嗣同的份量,说明他在我们民族精神中无可替代的崇高地位。

两天后的3月20日夜里,一位青年干部来电话说:“谭嗣同墓被盗了……”

“已经听说了。”我说,“不幸中之万幸,总算没盗成。”

“不,盗成了。”

“你说什么?”

“我说盗成了!盗墓贼从盗洞进入,打开棺材,连谭嗣同的脑袋都扔到了外面……”

“各媒体都说盗掘未遂……”

“哼,我们的媒体!”

“还说因为该墓结构精密……”

“不如说假话编得精密吧!”

我放下电话,默然无语。这个青年历来说话可靠,但这只能更使我心情沉重。特别是“连谭嗣同的脑袋都扔到了外面”,更使我震惊,痛苦!

稍微了解中国近代史的人,都记得谭嗣同那句惊天地泣鬼神的名言:“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稍微了解中国近代史的人,也都知道1998年9月21日戊戌变法失败后谭嗣同的拒绝逃亡和从容待捕;知道他于23日被捕,28日“六君子”就义于菜市口;知道谭嗣同临刑前的慷慨赋诗“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也都知道谭嗣同受刑的惨烈场景。谭延闿写道:“临刑神采扬扬,刃颈不殊,就地上劙(割、劈之意)之三数,头始落,其不恐怖,真也!”

如果“连谭嗣同的脑袋都扔到了外面”是真的,则等于谭嗣同又被“斩首”,又被“就地上劙之三数”……

谭嗣同当年在自制七弦琴“雷残”上题跋:“破天一声挥大斧,干断枝折皮肉腐,纵作良材遇已苦,呜咽哀鸣莽终古。”谭嗣同在唯一的词作《望海潮·自题小照》中写道:“有几根侠骨,禁得揉搓!”——天哪,真的“一语成谶”吗?
2008-09-28 11:41:1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6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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