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5442 |
魅 力 值:642 |
龙 币:8952 |
积 分:5183.4 |
注册日期:2005-03-23 |
|
|
|
刚看了个帖子,感觉很危险,大家帮分析分析
于双方间的责任承担,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大成说,如果业主是与装修公司签订家装协议,一旦工人发生意外,由装修公司对工人承担雇主责任,进行人身损害赔偿,业主与受伤的装修工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没有赔偿义务。
如果是有装修资质的承包人将业主的装修工程承包,然后组织工人施工,装修工受伤的,和装修公司的道理一样,应该由承包人对工人承担雇主责任。如果业主明知承包人没有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业主将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是业主直接雇用工人施工的,明知道对方没有施工资质还要邀请,在选任上存在过失,业主则要承担雇主责任。本案中的潘先生应属于第三种情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