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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俊:奶粉紧急下架原因应告知公众
http://news.sina.com.cn/pl/2008-10-15/091016457643.shtml?partner=maxthon.cn
10月11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质监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零售摊点等销售者,必须将所有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就地封存(10月14日《信息时报》)。
商务部等六部门的紧急通知,不仅给正在做促销的奶类企业一记当头棒,还使得公众的神经高度紧张:9月14日前生产的奶粉和液态奶,是否存在什么问题?有没有危害?还能不能饮用?六部门没有解释,公众不得而知。
可以想见的是,饮用相关奶粉和液态奶的消费者,心中一定是惴惴不安的。身体会不会出事?要不要去医院检查?能不能向企业讨个说法?种种疑问不可避免地会萦绕在心头,挥之不去。
同样进退两难的,还有刚刚购买这些产品而未饮用的消费者。因为国家没有明说这些奶制品有问题,向企业退货的理由就不充分。但是有关部门通知下架,等于间接承认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不敢喝也不能退货,只好任由买来的奶品白白坏掉。
企业的尴尬也可想而知,刚刚向消费者信誓旦旦地作出承诺,一转眼却把产品下了架。金钱的损失倒在其次,信誉的损失该如何挽回?
在奶粉事件中,有关部门最应该做的,也即是公众最渴望知道的,就是第一时间说出事情真相和来龙去脉。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要求企业下架奶品无疑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应将下架的原因如实告知公众,或者提前发出警示:请暂缓购买和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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