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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专供商品满货架 工商总局禁令遭争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在网站上贴出通知,称以专供“国家机关”名义发布的广告将被禁止并被处罚,但“国家机关”所指范围引起争论。北京超市内仍有不少“专供”商品在销售。相关企业表示,正在等待政策的进一步解释。
“专供”商品摆满货架
《北京晨报》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网上发出通知称,近期,一些地方在广告发布中出现“国家机关专供”及类似内容,违反《广告法》关于不得以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发布广告的规定,工商部门应依照《广告法》规定从重处罚。
通知发出后,引起了人们对《广告法》中一些关键用语的讨论。除了有确切“国家机关”名称的,“人民大会堂国宴专用”、“专供钓鱼台国宾馆”等用语是否也在禁止之列呢?不少人对此提出疑问。
但在北京多家超市,标有“人民大会堂国宴用油”(见图)、“国宴用凉茶”、“航天员专用饮用水”等字样的商品琳琅满目。超市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类似广告语是否违禁,广告的发布主要由生产商负责。一些顾客表示,在购买商品时,会优先考虑标有“专供”字样的商品。
企业广告打“擦边球”
鲁花集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在新闻报道中了解到工商总局的通知,但关于鲁花使用的广告语是否违禁,集团方面也正在向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进行了解。
听装王老吉凉茶包装上,标有“人民大会堂宴会用凉茶饮品”字样。生产该饮品的加多宝集团传讯部工作人员表示,未接到公司调整广告语或包装的通知。
农夫山泉矿泉水瓶上标有“中国航天员专用饮用水”字样,农夫山泉广告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特别向公司法律顾问进行了咨询,被告知航天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范畴,公司使用该宣传语已经与相关基金会签订合同,不存在违法问题。
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黄德鹏律师表示,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等单位从狭义上讲都不属于国家机关,但很容易使人联想起国家权威机构,企业使用这些单位的名字做宣传,是在打法律条款的“擦边球”。
争论:人民大会堂算不算国家机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俊海表示,《广告法》中的“国家机关”泛指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这其中也包括这些机关运转的公共场所,即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等。尽管它没有用国家机关部委的名字,但是具有政治含义、政治场合的概念。
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则认为,人民大会堂、钓鱼台国宾馆等单位严格意义上应属于国家事业单位范畴,不算是国家机关。
关于这个名词范畴的争论,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广告司等多个部门均未给出明确解释。几家广告代理公司表示,如果有相关企业委托代理,将对政策进行研究,不会违反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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