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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美金惩罚性索赔
在中国作为厂商的违法成本有多低,厂商造假欺诈消费被发现的肯定是少数,消费者发现之后敢于进行维权更是极少数。维权的代价有多大,女大学生黄静在执业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帮助下,固定了大量证据,对方可以完全推翻无限拖延。而对于违法厂商来说就算是消费者最终起诉也并不会有任何担心,因为他们可以请得起最好的大律师,甚至动用某些强大关系资源,即使厂商败诉得到的惩罚最多也就是退一赔一。以本案为例,消费者黄静维权的成本或许是这台电脑本身价值的数倍以上甚至更高,而华硕公司即使被判赔,损失大约相当于222亿美金年营业额的千万分之一这样一个比例,所以违法厂商根本就不在乎这样的处罚,而对于消费者来讲,维权的艰难却迫使很多人放弃。厂商有专业的公关和法务团队对付消费者,而消费者去只能完全依靠自身渺小的力量去抗争。黄静和她的代理人因此作出决定:不向华硕索赔任何个人赔偿,而是要求华硕公司以自己2005年营业额的0.05%出资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并由华硕公司自行管理,以此计算500万美金,用于帮助那些无力进行合法维权的弱势消费者,黄静和她的代理人多次强调声明和解费用数额及用途,绝非为了个人得利。

黄静向华硕提出建立反欺诈基金会建议 (请点击)

黄静代理人明确提出500万美金成立反欺诈基金会(请点击)




关于整个事件过程中,有位著名律师说得很好,黄静从购买、发现故障、要求退货、送去检查、发现欺诈、维权、坐牢,整个过程中她没有任何地方有有任何过错,这一点最终法律也是如此认定的。除了同情她的遭遇之外,引起网友热议的却是500万美金这个数额,暂时不用评价她的索要500万出于什么原因,但是几乎所有的人认可,如果黄静是个欧美国籍的身份呢,那可能大家都会觉得500万美金很正常甚至还少了。这一点很悲哀,黄静在华硕事件当中并无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但是合法维权却进了监狱,如果非要说她有错,她唯一的错误就是因为她是中国人。中国人自己都看不起中国人,把自己的同胞当作是贱种,应当任华硕这样的跨国公司欺诈,黄静当时只是一个21岁的小姑娘,她因为自己的维权艰难,奋起反抗,她何错之有。一个自己都瞧不起自己民族,何以赢得世界的尊重?

我们希望通过黄静的遭遇唤醒更多中国的消费者,正是由于消费者维权的力量和厂商违法的成本完全不可相提并论,所以在巨大利益之下才会有了黄静的悲剧。世界五百强的企业总是让人觉得负责任、可信赖,但是为什么一些跨国巨头在欧洲、北美、日本等发达国家遵纪守法,尊重个人,而它们来到中国就可以肆无忌惮。这起全球首例世界五百强企业把消费者送到监狱的案例,而且居然还是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报假案的卑鄙手段,真是匪夷所思,但是如此离奇的为何只会发生在中国,我觉得这个是大家更应该思考的问题。跨国的大公司肯定都是要脸的,它们从员工到总裁都是每天西装革履、衣着光鲜,满口企业公民、责任良心,一副讲理而且要脸的样子。但是如果涉及利益巨大的时候,他们的脸完全可以拿来当屁股用(抱歉,话糙理不糙)。

一个家境富裕,单纯无暇的小女孩,当她受到华硕公司欺诈后,艰难但是坚决地选择了维权;当华硕公司提出查不清楚的情况下愿意高额赔偿被她断然拒绝(华硕会永远查不清楚,详情请看英特尔——华硕事件的幕后);当她为了让推卸责任的华硕受到应有的惩罚,让更多的维权消费者得到不仅是精神方面的实际帮助。消费者在中国第一次用这么高的数额向厂商提出索赔请求,但是并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让更多的弱势消费者可以站起来有力反抗那些不法厂商。500万美金的计算方法仅是按照华硕公司2005年营业收入110亿美金的0.05%提出的,这样的惩罚性赔偿或者是罚款在发达国家屡见不鲜,对于黄静的遭遇我们不仅仅是去同情她。对于世界五百强的欺诈,黄静没有选择接受华硕“查不清楚事实的高额赔偿”,她勇敢地站出来,提出天价索赔。这是中国维权历史上的第一例,但是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例,如果所有的消费者都有强烈的维权意识,如果真能成立这样一个反消费欺诈基金会来帮助受害的消费者进行维权,那么或许不会有那么多厂商敢于作恶。一个女大学生用牺牲自由的代价发出了这样的声音,黄静理所当然的应该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我们应该如何帮助受害的黄静去赢回尊严与尊重?牺牲这样一个无辜女大学生来掩盖一件事情的真相,这个真相是什么?这才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2008-10-27 12:29:0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9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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