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00大象00
00大象00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5937
魅 力 值:2056
龙    币:4432
积    分:4732.4
注册日期:2003-12-03
 
  查看00大象00个人资料   给00大象00发悄悄话   将00大象00加入好友   搜索00大象00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00大象00发送电子邮件      

这女人,够狠!
北京硕士处女征婚:男方父母须双亡
该女子近乎癫狂的征婚条件让人匪夷所思,自然要遭到猛烈抨击,一位网友用一个字表达自己的愤慨:毒!

  近日,一袁姓女子在网上发帖,说她要不顾一切,想嫁给一个父母双亡又没钱的男人。这位袁姓女子说:“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经过多年的寻寻觅觅,一直未遇到心中的他。这位袁姓女子说并不是她的条件太过苛刻,“其实我觉得我的要求一点都不高。”那么,这位袁姓女子心仪的他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呢?说出来令人惊愕:男方父母须双亡。她说,“他”应该是未婚处男,32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身高172cm以上,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其他诸如户籍、工作所在地均没有限制。

  那么,这位袁姓女子的情况如何呢?据她本人介绍,现在北京工作的她籍贯南京,父母分别为税务和邮政部门职工,其姐现在在美国。本人在电信部门工作,硕士毕业生,身高162cm,体重46kg,容貌端正,皮肤白皙。袁姓女子还说她会做一手好菜,尤为重要的一点,保证自己是绝对的处女。至于至今没有寻觅到合适的对象不是因为貌丑,而是以前一直忙于读书,现在又一时碰不上合适的。

  袁姓女子说,她不要求该男子有房有车,只要父母双亡,其他条件都可以放宽。至于收入,不比本人低即可(袁姓女子月收入6千)。袁姓女子强调,男方父母双亡也必须要在他成年以后才死了爸妈的,最好是大学毕业之后其父母才双双死的。袁姓女子解释说,如果是未成年就成了孤儿,很可能心理不健康,而且成长过程会比较坎坷,对他的心理和发展不利。因此,大学毕业后父母才死,就好多了。当然,只死了爸或只死了妈的,坚决不要!特别是只死了爸,没死妈的,绝对不要!

  袁姓女子说:“可能有些男子会很气愤,咒人家父母,那么我要辩解两句:第一,你不符合条件你可以不睬我,但是我有个人选择的权利。第二,你看不惯想找孤儿的女人,不代表其他人都看不惯。全世界那么多男人,我就不信没有成年后死了爹妈的。”

  袁姓女子似乎已经做好了被人恶语相向的心理准备。她说,她不担心被人咒骂,不担心咒骂本人父母,因为,她的父母身体健康,恶毒的咒骂是咒不倒他们的。并且,她只是希望认识那些已经死了父母的男人,而那些未死父母的,我真心希望他们父母长命百岁。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征婚条件,这位袁姓女子解释说,没有了爸妈的男人,会感到世界上最亲的人就是老婆孩子,一定会把老婆当宝贝,那么家庭一定会很幸福。她还保证,如果真的有幸找到这样符合条件的男人,一定会好好待他,给他全部的爱,让他淡忘失去父母的痛苦,而沉浸在自己小家庭的幸福快乐中,他的父母一定也会在天国倍感欣慰的。同时,她会对未来的老公绝对忠诚,同甘共苦,一起挣钱买房、养孩子,即使他有兄弟姐妹亲戚需要给予一定的帮助,也会尽力而为。哪怕虽然没了父母,上面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需要照顾的,也无话可说。袁姓女子还说,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一切远走他乡。当然,如果就在北京,或者愿意来北京就更好了。至于征婚条件中所说的32岁以下处男,袁姓女子理解为未婚,就应该是处男。

  该女子近乎癫狂的征婚条件让人匪夷所思,自然要遭到猛烈抨击,一位网友用一个字表达自己的愤慨:毒!

  解读

  爱情在诸多条件下马不停蹄地错过

  这个时代,很多人喜欢给爱情附加许多东西,有要金钱的,有要房子的,有要个高的,有要温柔的,有要细腻的……五花八门。爱情本是很纯粹的东西,你给它弄些条条框框,然后再拿到大街上去叫卖,反而会让真正的爱情溜走。人们在这些或平常或匪夷所思的条件下,马不停蹄地错过。或许,一个男人他符合你所有的条件,但是他就是跟你不来电,那也是白搭;也许,对方没有一项符合你的条件,但是你却依然能听到自己怦然心动的声音,难道你要为自己所设下的条件而放弃爱情么?

  其实,一个男人会不会全心地爱自己的老婆和孩子,跟他父母双亡没有任何关系。或许,嫁一个父母双亡的男人,会少了一些婆媳之间的冲突,但是,这也不能保证他就能全心全意去爱你啊。至少,没有一个男人会因太爱父母而不去爱自己的妻子的;相反,一个有孝心的男人,往往能成为一个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丈夫。

  一个女硕士,在爱情上,开出男方父母必须双亡、男方必须是处男等要求,实在是不成熟的表现。而一个人在不成熟的心智下去寻找另一半,往往不是错过真爱,就是在婚恋中受伤。

--
俺的心肝宝贝
2008-12-02 12:42:52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0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