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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两篇古文,表骂我:(
救羊救女(《法苑珠林》)
唐长安风俗,每过元日,递相设宴。有笔贾赵大,次当设席。其日宾至,见其碓上有汲水绳缚一童女,年可十三四,身穿青裙白衫,泣告客曰:“吾乃主人女也,往年盗父母百钱,欲买脂粉,未及而死。其钱现在厨房西北隅壁孔内,今罚我为羊。”言讫,客谛视之,乃一青羊而白头者也,惊告主人。主人问其形貌,宛如亡女,死二年矣。急索厨中,钱犹在焉。于是送羊于僧舍,而合门斋戒。
[按]钱犹具在,而苦报已偿,不几枉自受罪乎?“万般将不去,唯有业随身”,尤信。
父杀羊女(《冥报记》)
唐贞观中,京兆韦庆植,有女早亡,韦夫妇甚痛惜之。后二年,韦欲宴客,买得一羊。其夜,韦妻梦亡女,著青裙白衫,头簪双玉钗,泣告曰:“儿在生日,尝私用父母钱财,今作羊身,来偿父母。明旦当杀,愿垂哀救。”母惊寤,自往观羊,见羊半体皆青,项膊独白,头上有白毛两点,宛如钗状,即止家人勿杀。而庆植尚未知也,适宾至,索馔甚急,大怒厨夫。厨夫畏罪,遂取杀之。既而座客皆不食,庆植问故,客曰:“顷所杀羊,遥望乃一少年女子耳。”入而询妻,乃知其故。韦大悲恸,发病而亡。
[按]此事与笔贾之女相类,同一盗亲之钱,同一作羊示罚。然彼则获免于死,此独终至于杀者,非有幸有不幸也,一则所盗之钱未用,一则所盗之钱既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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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上柔桑破嫩芽,东邻蚕种已生些。
平冈细草鸣黄犊,斜日寒林点暮鸦。
山远近,路横斜,青旗沽酒有人家。
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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