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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故事两则:1.鸡蛋小贩!2.律师的故事!(2009.2.11)
故事一:鸡蛋小贩!
有一个人带了一些鸡蛋在市场贩售,他在一张纸板上写着:“新鲜鸡蛋在此销售”。
有一个人过来对他说:“老兄,何必加新鲜两个字,难道你卖的鸡蛋不新鲜吗?”他想一想有道理,就把“新鲜”两个字涂掉了。
不久,又有一个人对他说:“为什么要加在此呢?你不在这里卖,还会去哪儿卖?”他也觉得有道理,又把“在此”涂掉了。
一会儿,一个老太太过来对他说:“销售二字是多余的,不是卖的,难道会是送的吗?”他又把“销售”擦掉了。
这时来了一个人,对他说:“你真是多此一举,大家一看就知道是鸡蛋,何必写上“鸡蛋”两个字呢?”
结果所有的字全都涂掉了。
有时别人的好意,反而使我们失去应有的目标和方向。
故事二:律师的故事!
有名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保了火险。结果他在一个月内把这些顶级雪茄抽完了,保险费一毛也还没缴,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要求。
在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保险公司当然不愿意赔偿,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方式抽完雪茄的。结果律师告上法院还赢了这场官司。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此项申诉非常荒谬,但是该律师手上的确有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保单,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且保单中没有明确指出何类“火”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与其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过程,保险公司决定接受这项判决,并且赔偿美金1.5万元的雪茄“火险”。
以下才是最精彩的地方:
律师将支票兑现之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有他自己先前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立即以“蓄意烧毁已投保之财产”的罪名被定罪,要入狱服刑24个月,并罚美金2.4万元。
以上为真实的故事,并且获选为“近期犯罪律师竞赛奖”第一名。
更多故事: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404549342_0_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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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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