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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8-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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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事件四,这事发生得最早,一会单开一贴讨论.
事件五,有一小叔子.单独在家,十八岁,留了三百元钱,并找一单身舅舅去做伴.不到半个月花完了,(农村吃喝都不用花钱)把家里的大小狗卖了,又把他妈的门撬开,把洗衣机也卖了.他舅拦他,还要打他舅.没钱了,跟舅舅要,不给,把舅舅的行李都扔出去.这些都是我妹的婆婆笑着跟她说的,看来也不以为耻.(小叔子迷上了上网玩游戏,当然多少钱也不够花)这也不是问题.关键是他来北京了,要打工.折腾几回,都干不长.最后,说他找到工作了,在华联当保安,上夜班.白天回来吃饭睡觉,晚上出去上班.忙得连我妹她们搬家都没回来帮忙.直到有一天,事情败露:敢情是白天回来吃饭睡觉,晚上去网吧玩通宵!我妹的婆婆偷着给他钱(买菜钱都在婆婆手里)事发后,我妹说,怪不得四个月光买菜(米面粮油都不包括在内)就花了七千!
事发,我妹夫买了票让他回家,我妹的公婆都很不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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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善待流浪动物,您有权不喜欢它们,但请不要伤害它们,流浪并不是它们的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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