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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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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6-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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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婚前房产权,婚后有他们夫妇来还钱的问题,望能给与法律上的解释或答复,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是这样的,他们现在婚后住的是男方婚前买的房子,产权人就是他本人,06年4月登记,5月结婚的,婚前只知道银行贷了18万,还贷年限是20年,但是,在婚后约4个月,男方父母说为了给他们减轻利息负担,又借给了他们10万,加上他们婚后自己的存款就把银行贷款还清了,房产证上也已注销了还款日期2006年8月,女方也从此没了共同还款的依据,现在是男方父母要求他们尽快还借给他们的还有七万,(这10万他俩在这2年多已经还了3万,)又提出还要他们还婚前买房他父母出的六万首付,和装修费8万,还有其他费用共15万。这个15万,婚前男方从没提出过,结婚时男方基本没再花钱,女方结婚我们也花了近8万,我们认为这房子是婚前财产,是你的个人产权,买房时是经济适用房,价格非常透明,购房总额不超34万,婚后却要他们共同偿还30万,我女儿现在是没有任何和他共同还款的凭证(银行还款记录也没有了),现在是他的父母只是要求他俩赶快还钱,也不同意给我女儿过户,只有默默的往他家里送钱,我们感觉我们女儿太冤了,现在我们认为,还款可以,但最起码要给我女儿写还款收据,有还款收据我们以后能否就能证明是婚后共同还款,这房子就是他俩的共同财产?请给与我们指点。我们将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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