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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驳冯小刚不公平说:怕担责就别代言
冯小刚不满明星食品代言法规:这是在欺负人
在昨天的全国政协文艺组讨论中,刚刚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关于“明星代言食品出事要追究连带责任”的内容,让著名导演冯小刚“有话说”。冯小刚表示这个法规,很多明星,包括演艺界人士,都非常有意见。
他非常不满地说:“如果你要明星对这个食品的安全负法律责任的话,播出广告的电视台负不负连带责任?还有国家质检部门,他们是不是该负连带责任?我觉得这是个片面的、不公正的法律”,“你让明星都歇了,又对税收有什么贡献?”冯小刚表示,他觉得这一法规的出台有点“欺负人”:“百姓觉得你多挣俩钱,抓你说三道四,可以理解。
但现在法律也来欺负明星,而且欺负得没有道理”,“现在明星是弱势群体,谁都能拿明星撒气发火。”
北京消协驳冯小刚不公平说:怕担责就别代言
“某大导演在两会上说明星代言承担连带责任对明星不公平,是他对法律根本不了解”,昨天,针对一些明星声称《食品安全法》关于“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不公平的说法,市消协秘书长张明进行了反驳,并明确指出,如果明星怕担责,就不要代言。
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明星代言食品要负连带责任。对这个规定,一些明星表达了不同看法。3月5日在政协会上,导演冯小刚称,“明星要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他还表示,如果要明星负责,那所有的质检部门、新闻媒体都应负责任,并称明星是弱势群体。在3月10日进行的一次活动上,歌手香香等人也声称明星是弱势群体,没有鉴别能力,不应该负法律责任。
昨天,在市消协等开展的消费教育公益讲坛上,市消协秘书长张明对明星的这些说法进行了反驳。
张明说,首先,《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政府部门、媒体发布者等各方应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针对明星,“并没有排除其他各方的责任,怎么能说是不公平?”对于明星没有鉴别能力的说法,张明也不认同。他表示,明星既然收费代言,就有义务进行鉴别,不能以没有鉴别能力为借口推脱责任,“如果不能鉴别,干脆就别代言。”张明表示,很多国家对明星代言的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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