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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人让座还得出条规,这究竟是谁的悲哀?(让座事件终结版)
给老人让座还得出条规,这究竟是谁的悲哀?
12月8日,北京市公交集团就提高对老年人服务标准出台新举措,规定老人上车没找到座位前,公交车不能启动,且每辆公交车的“老幼病残孕”专座须达到10%以上。(《京华时报》12月9日)
关于给老人让座的问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很复杂。我想,这或许就是这则新闻之所以在网上引起了颇多的质疑之声的原因罢。想想也是的,“给老人让座是美德,却不是每个人的义务。老人上车之后有人让座,当然值得赞许。假如真的没有人主动让座,站一会儿又何妨?”我还看到这样的一篇评论:这一做法可能会让人反感。道理很简单,乘客乘坐公交车是付了费的,从理论上讲,他们有平等获得座位的权利,对自己的座位让不让人,那是乘客自己的事。这事关道德,无关法律。可现在,你若不给无座老人让座,车子就不启动,你就走不了,这不明摆着逼人就范吗?这么看来,“老人没座位公交车不得启动”,未必就是为老年人争取座位的“妙策”?!
平心而论,笔者属于让座较多的一类。说实话,看到老人,我就想起自己家的老人——有哪一个做晚辈的希望自己的老人出门时遭遇冷漠、饱受颠簸之苦的呢?所以我就从我做起,为的是好人有好报,也为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之传统美德能够一息尚存。面对于“北京公交集团这项新规是‘道德绑架’”的说法,笔者更是心有余悸。试问,北京公交集团为何要出台这项新规?设若不是我们的社会公德出现了问题,有这种“道德绑架”的必要吗?既然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品德,为老人让座的问题为何还会遭致如此的质疑与讨论?
最为令笔者汗颜的是,居然还有人叫嚣什么“坚决不让座!”以示抵制,我们且来看看他们是如何说的。
年轻人不给老人让座的十大理由:
1、我们没有让座的义务。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买票,他们甚至不需要买票,我们没有义务为他们让座
2、我很忙,我没有时间。我们是同样的消费者,虽然我们年轻,他们年老,但是我们享受平等的权利。我们每天出门,匆匆忙忙,上班怕迟到扣工资,下班怕耽误接孩子,出门会朋友办事情怕错过时间。他们呢,他们退休在家,空虚无聊,无所事事,最多的就是时间了。他们为什么不可以早点或者晚些出门,避开坐车的高峰?他们为什么不可以等下一辆车,那样就可以有自己的作为?
3、我很累。现代城市生活,节奏快,变化快。年轻人要结婚,要买房子,要养孩子,照顾父亲母亲爷爷奶奶。最最重要的,还要每天工作。我们工作,我们累!我们每天佐2到-4个小时的车,我们累。我们要照顾孩子照顾老人,我们累。他们呢?整天美食瞎跑,精力过剩。要是有一天,我们正好放假去香山放松。爬了一天的山,回来的时候腿都软了。当你这在为你站到一个座位沾沾自喜的时候,对不起,请让座!一群每天到香山背水或者吆喝的老人就会包围你,虎视眈眈。
4、我没钱。我们都是努力工作的工薪阶层,我们努力工作,赚取报酬,缴纳所得税,我们是社会的基石。但是,我们还在起步阶段,我们的收入有限,我们的支出很多,我们没有钱天天打车,即使有,我们也舍不得,我还希望早点还万银行的贷款呢。他们呢?工作一辈子,已经有了不错的经济基础,有了房子和积蓄。不过,他们也舍不得打车呢,方正坐公共汽车不用花钱,还可以要求年轻人给让座。他们德钱要留给自己的孩子得。请问,我为什么要为他们的子女让座???
5、我的身体不舒服。看那位大妈,满面红光,身体倍棒。即使不好,也可以公费医疗。我最近很难受啊,我也是30的人了,也许我身体那个零件出了毛病,我不要求别人给我让座,那我可不可以照顾关心自己?
……
面对以上种种的不满,我们承认公交车上也有为老不尊的,也有座位让给他了,连声谢谢都没有的老人,但这就是我们拒不让座的理由吗?对于“他们为什么不可以早点或者晚些出门,避开坐车的高峰?”的质疑,笔者请问,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品德,还需要选择时间与地点吗?的确,有不少老人喜欢早上坐公交车出行,但不知我们想过没有,在传统的社会氛围中,老人购物,买菜,带孩子——他们在为谁辛苦为谁忙呢?再者说了,我们再累能比得上我们的父辈吗?为我操劳了一生的父辈靠谁去关心?一天只有独守寂寞的老人就只能在家蹲“监狱”?难道我们就没有老的时候?给老人让座还得出条法规,,这究竟是谁的悲哀?
据澳大利亚媒体2006年7月19日报道,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出台的关于学生不给老人让座不能坐公车的新法规强迫学生们让出座位给那些年长体弱者或孕妇。新法规中明确规定:在搭乘某些公共运输工具的时候,学生们如果不给年长的乘客让座,将被“罚下”。他们将被取消乘坐公交车或火车等的资格。这项行动守则将会被分发到各个学校,此外车站的广播喇叭也会警告学生。新南威尔士州州长莫里斯·伊玛说:“学生一旦违反这个规定将面临一系列惩罚:有失礼的行为将被罚两周不能坐车;有某些危险的举动将永远被禁止坐车。”
大河报2008年7月 2日讯,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草案规定,乘客不主动让位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阻和制止,对于拒不改正者,可以拒绝其乘坐。不履行义务者,市政主管部门还可处以50元罚款。
设若说,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出台的关于学生不给老人让座不能坐公车的新法规,是对学生进行美德教育的一种手段的话,那么《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规定乘客不主动让位的,驾驶员、售票员有权劝阻和制止,对于拒不改正者,可以拒绝其乘坐,以及北京市公交集团规定老人上车没找到座位前公交车不能启动,是否说明了我们的国民素质已经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公民的公共道德已经陷入了极其悲哀的境地了呢?
诚如陈一舟先生所言,在目前,尤其是我们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我们需要一些“老人没座车不开动”的道德刺激,去唤醒那一根渐行渐远的道德神经,以道德责任的履行去弥补资源的不足。但笔者同时也认为,“老人没座车不开动”这项规定的出台,也从某种意义上对我国当前的社会文明进行了极大的讽刺!
(李吉明2008年12月10日于河南新乡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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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明
李吉明,致力于教育发展研究,关注国计民生,思想与行为并重、工作与博文同行。曾著长篇小说《教误》,短篇小说《激情无罪》、《残雪》等,人民网、博客中国专栏作家,著名网络热评人,现供职于河南新乡教育行业。由于作品皆为原创,如有转载敬请注明出处及作者名称并通知本人。联系邮箱: 博客中国专栏:该网址不再展示 人民网专栏:该网址不再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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