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玄武虎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80712
魅 力 值:7945
龙 币:6761
积 分:38285.6
注册日期:2001-11-26
非法占有
我刚在西安鼓楼遗失了三脚架,自己有责任,可“捡”到的那个人呢?
--
该用户签名已经被关闭
2009-05-12 09:50:2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58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清洁工“捡”300万金饰续:女工被捕情绪激动
-
白菜帮子
(7251字节 阅读:488次 跟贴:9 2009/05/12 09:24)
我认为活该,就该抓起来判刑,因为我有类似的经历,他们就是变相在偷东西
-
白菜帮子
(720字节 阅读:666次 跟贴:2 2009/05/12 09:32)
推卸自己的责任(空)
-
老猫不聊天
(阅读:106次 2009/05/12 09:37)
如果他们比你有钱,还会看中你箱子里的东西?人穷志短,每个人在金钱面前都难抵挡诱惑。(空)
-
宁北宝贝她老公
(阅读:212次 跟贴:1 2009/05/12 09:41)
比我穷就该偷我箱子的东西?(空)
-
白菜帮子
(阅读:208次 跟贴:1 2009/05/12 09:45)
我没说因改啊,如果你检到300万黄金你咋办(如果还没人看到)?(空)
-
宁北宝贝她老公
(阅读:136次 跟贴:2 2009/05/12 09:49)
肯定上交阿,这么大的数额必定带来灾难
-
seapple
(53字节 阅读:174次 2009/05/12 09:50)
呵呵,这个问题我还真不好回答。
-
白菜帮子
(42字节 阅读:158次 2009/05/12 22:04)
非法占有
-
玄武虎
(93字节 阅读:158次 跟贴:1 2009/05/12 09:50)
当然没责任了。
-
unicat
(21字节 阅读:205次 2009/05/12 22:06)
公家捡到个人的东西,可以随意处理,个人见到公家的东西,必须上交,要不就无期。。。。。(空)
-
凌晨4点
(阅读:130次 2009/05/12 09:58)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
忘记密码
注册
)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