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阿花900
阿花900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538
魅 力 值:281
龙    币:13065
积    分:4275.2
注册日期:2009-02-23
 
  查看阿花900个人资料   给阿花900发悄悄话   将阿花900加入好友   搜索阿花900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阿花900发送电子邮件      

大陆客拍台军设施遭军方逮捕 将被遣回大陆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周先报道:据台媒报道,台湾“高检署”侦办中国大陆观光客马中飞所谓“涉外患罪案”,承办检察官曾俊哲今天(26日)带领马中飞前往现场勘验后,将他饬回,但未限制出境,马中飞随时可以搭机返回大陆。

  马中飞日前随团赴台参访,25日下午4时左右进入台北市基隆路“国军人才招募中心”后方的管制区,对着所陈列的军事设施到处拍照,立即遭到台军方逮捕,并移送检方侦办。

  检方调查,马中飞是一家大陆科技公司的董事长;来台湾观光没有按照一般观光行程,“身份敏感”。马中飞在侦讯中辩称,他并非故意拍摄军事设施,25日原本前往新店去祭拜一名亡故的台湾友人,后来路经基隆路,才顺便进入拍照。

  台军方称,“国军人才招募中心”是开放区域,但是马中飞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入招募中心后方的“资电作战指挥部”营区,具有相当机密敏感性质。为厘清事实经过,检察官上午带领马中飞前往现场,勘验他拍摄照片的路线。

  检方随后将马中飞带回“高检署”侦讯,讯后认定马中飞涉嫌“刑法”第112条“不法侵入军用处所罪(外患罪)”。由于马中飞所涉并非重罪,检察官谕令饬回,而且没有将他限制出境,仅责成邀访单位协助随传随到。

  台媒分析称,人饬回了,但接下来这名陆客涉及刑责部分,还得随传随到,人回到大陆会不会就不来开庭?各界都在关注。

  名词解释

  饬回:法律上指检察官于刑事案件程序上讯问当事人后,认为无交保、责付或限制住居之必要后,命其于侦讯后可径自离去。

--
拍照、听歌、看电影、打酱油...最大的快乐!
2009-05-27 09:45:34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43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