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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会挨转的话题把,关于龙跃4的绿化和明亮要求的滑梯
说老实话,我认为一切的根源,包括一直讨论的龙跃4的绿化,就是因为物业收费太低,你要求的职责和人家得到的利益不匹配导致的
明亮提议滑梯,确实很好,但是如果我是物业,我也不会同意
签署协议如果有家长不签署怎么办,公示牌是否有法律效力,出了事情是否管用,物业是否还要单独雇一个保安在滑梯处看守,只能允许签署协议的进入?
这些都是问题,物业收的物业费,我个人觉得确实很低,他不愿意付出这么大的成本和风险来承担的
同理,龙跃4的绿化也是一样,在公共绿地种菜,明显的不得理,本身这个事情就应该由物业来负责,因为它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但很简单,低廉的物业费让物业觉得没有必要和部分业主产生纠纷,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然是能拖就拖,能推就推
我想,回龙观虽然是经济适用房,但是目前住在里面的人可真不是穷人,中产阶级还是很多的,如果物业费能够提高一倍,我相信现在遇到的问题很多都可以解决,而且得到的服务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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