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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的李卫红评邓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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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的李卫红关于嫖娼邓玉娇法律认证
这个国家在制度上是严谨娼妓的,但是现实中却娼妓盛行,是谁在逼良为娼?一个社会,当男盗女娼盛行了,谁的责任?
看看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教授的李卫红对嫖娼的定义后,我想知道为什么法盲还能当法律学教授??????
李教授却认为,在特色服务场所,你想嫖宿哪个女人就嫖宿哪个女人,不管那女人愿不愿意,就算你违背那女人的意愿而 强行“嫖了她”那不是做强奸, 而是做嫖娼。有了法律学院李教授的那些话,所以当我们看到那么多的官员前仆后继的去 伤害强奸幼女,而不被公正审判,那也是因为他们有了李教授这样“法律叫兽”帮助他们开脱罪行,强奸幼女就可以变成“嫖宿”幼女。
而任何一个稍微有文化的人就应该知道,以金钱利诱、以言语威胁、以限制人身自由禁止女性离开等
手段迫使女性违背其意愿,强迫其违背自己的意愿提供所谓“特殊服务”“异性陪浴”等等违反国家法律的性活动,其行为本身就属于强奸。
而在天朝,有些领导官员开口闭口就代表了人民,其实这也是对人民的一种强奸,属于精神上的强奸。
我认为,李教授你的话强奸了我对中国法律认知的情感,有了李教授,法律将不会存在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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