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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逸居士
并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权利,------------------那么什么才是重大的人身权利那?
(无内容)
2009-06-16 23: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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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法学家马克昌就邓玉娇案答记者问----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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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又绿回龙观
(3636字节 阅读:340次 跟贴:12 2009/06/16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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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软件国家化,法院ZF流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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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豌豆
(26字节 阅读:363次 2009/06/16 23:21)
‘从事实看,邓贵大的侵害行为不是很严重,并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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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油啊
(31字节 阅读:187次 跟贴:2 2009/06/16 23:26)
看来法学家经常去这些场所,司空见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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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又绿回龙观
(57字节 阅读:231次 2009/06/16 23:30)
其实没错 推搡不是什么严重的侵害行为,,, 但邓玉姣属于防卫 所以他的死只是个意外而以(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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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风竹
(阅读:243次 2009/06/16 23:37)
从事实看,邓贵大的侵害行为不是很严重,------------------既然不严重,强奸为什么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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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逸居士
(44字节 阅读:280次 2009/06/16 23:35)
并且侵害的不是重大的人身权利,------------------那么什么才是重大的人身权利那?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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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逸居士
(阅读:137次 2009/06/16 23:36)
邓玉娇却用刀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致死,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该怎样防卫才不算过当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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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逸居士
(16字节 阅读:1639次 跟贴:1 2009/06/16 23:39)
一刀 防卫过不过当看对方是否有侵害的能力和是否正在侵害|!! 比如有个人要拿钱抢劫你 拿着凶器,,如果一刀死了也正当,,如果一刀后对方式去失去侵害能力或者不再侵害,,你继续扎好几刀 估计救过当了 个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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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风竹
(阅读:815次 跟贴:1 2009/06/16 23:52)
你要考虑当时邓的精神状态 在一再被死者强逼的情况下 一个弱女子 都敢拿刀砍人 肯定是在精神极度崩溃的情况下 那时候做任何事情已经不受身体控制 扎几刀都和一刀一个意思(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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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点面子
(阅读:359次 跟贴:2 2009/06/16 23:55)
对 所以我觉得 防卫过当 但不与处罚这个判决还是不错的|!!! 当然按精神状况正当防卫更适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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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风竹
(阅读:479次 跟贴:1 2009/06/17 00:01)
我要表达的意思 不是防卫过当 是正当防卫 因为邓精神状态压力是死者给的 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侵害 这样的判决 更像是一种侮辱 明显的愚弄与袒护 愚弄民众 袒护上层建筑(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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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点面子
(阅读:700次 2009/06/17 00:13)
现在其实只是讨论用刀防伪这个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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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风竹
(阅读:187次 2009/06/17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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