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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提高烟产品消费税的“奥秘”
税务总局提高烟产品消费税的“奥秘”

中国政府网的报道如下: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由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此次政策调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原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的说法是“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

“提高烟产品的税率,不但能增加政府收入,还能挽救上百万人的生命。”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说,在世界各国控烟的方式中,提高税率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因为烟草价格是影响烟草产品短期消费的最主要因素。税率提高后烟价被抬高。年轻人、未成年人及低收入者戒烟或少吸烟的几率比其他吸烟者高2倍~3倍。


  从消费税的调整来看,整体上是响应我们国家现在的控烟大趋势,我们国家在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的控烟框架以后,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有效的措施,比如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医疗机构在2011年全面戒烟、无烟奥运无烟世博等,但是在很多方面还需要很大的提高,包括烟草广告的控制、烟盒包装的改进,其中也包括烟草税收以及香烟价格的提高。

  这次看到税务总局提高烟草消费税,实在是感到欣慰,但是在欣慰之余,却发现其中有些调整是需要我们好好琢磨一下的,首先对于乙类香烟的消费税比甲类和雪茄都低,另外两种是提高11%,而乙类香烟只有6%,相差一半,不知为何,更重要的是,甲类香烟和乙类香烟的标准调整,从五元提高到了七元,那就出现一个问题,就是原来价格在5-7元的香烟消费税其实是降了,从45%降到了36%,就算加上卷烟批发环节的从价税5%,依然是降了。

  那我们看看我们国家的香烟的消费情况吧,因为没有找到最新的数据,只能从2005年的调查来大概看一下。


根据国家烟草局信息中心和《2005中国烟草消费状况调查》的数据:

2005年全国15岁及以上吸烟人口为3.11亿,吸烟者中,城市吸烟者占34.07%,农村吸烟者占65.93%,农村卷烟市场拥有全国三分之二的卷烟消费者,农村卷烟消费量占全国总消费量的65%左右。

  2005年我国城乡卷烟消费者平均消费档次为4.51元/盒,比2001年增加了1.23元,增长幅度为37.50%.

  在全国卷烟消费者中,吸食5元/盒以下档次卷烟的消费者占70.7%,约2.02亿人;吸食5-12元/盒以下档次卷烟的消费者占25.3%,约为7869万人;吸食12元/盒以上档次卷烟的占4.0%约为1244万人。

  农村3元/盒以下档次的卷烟消费量为1868.8万箱,占农村卷烟消费市场的四分之三。其中又以1.61-3元档次烟消费量占31.62%,12元以上档次卷烟消费量为46.28万箱,仅占农村卷烟总消费量的1.83%。

  同时,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的最大困难是“担心买到假烟”,其次是“买不到价位合适的烟”。

  从上面的调查数据可以看出,2005年我们国家的烟草消费价格主要集中在五元以下,平均消费档次2005年比2001年提高了37.5%,达到了4.51元/盒,如果按照这个增长速度,2009年的平均消费档次应该在6元左右。

  而恰恰是5-7元这个档次的消费税在这次调整中是大幅的降低了,同时乙类烟的消费税提高也只有一半,这个就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和调查,为什么税务总局在这个时候进行这样的调整,是在经济危机的同时拉烟草企业一把,还是为了响应我们国家的控烟需求,值得探究!

  就像中国控烟办公室的姜垣老师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的,烟草消费税的这次提高,我们是非常的高兴,但是这个甲乙类香烟的标准划分,以我的知识无法算清楚其中的帐,这个需要相关专家来解释。

  我们也希望有哪个专家能站出来说说这个调整是为什么!
2009-06-22 13:56:09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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