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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x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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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噢,哪位大虾或律师能解答一下,一个感兴趣的问题。
离婚时,法律上裁决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依据是,不抚养子女的一方薪水的20%~30%。 这个薪水指的上面工资条上的企业工资,岗位工资,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如果是以企业工资或实发工资为准,个人感觉还说得过去。
但有些单位没有企业工资一说, 像上面一位, 分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浮动工资,职位补贴,...各只有几百块钱。 要是按其中一项算,抚养孩子的一方多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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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3 11:29:41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5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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