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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坐黑车了!!!!!!!!!!!!!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抢劫杀害乘客后,30岁的黑车司机王新又试图敲诈勒索被害人的亲属。昨天,市二中院将王新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7年6月1日凌晨4时许,在朝阳一百货商场附近,乘客陈先生租乘了王新驾驶的非法营运轿车。途中,见陈先生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等物,王新起意抢劫。车行至偏僻处时,他持尖刀威胁陈先生,并用刀扎伤了陈先生的左小腿。随后,王新用铁丝捆绑住陈先生手脚,掠得陈先生随身携带的现金、笔记本电脑、移动电话等款物共计价值9000余元。之后,王新又在ATM机上取走陈先生银行卡内的4050元。当日10时许,因陈先生反抗,王新扼压陈的颈部,致其死亡。

  第二天下午3时许,王新用手机给陈的亲属发短信,谎称陈被绑架,并以陈的生命安全相要挟,要求对方支付10万元。陈的亲属报案后,王新很快被抓。

  市二中院认为,王新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其抢劫数额巨大,并在抢劫过程中致人死亡,依法应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9-07-22 11:10:0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8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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