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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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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5-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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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这在法律上,这房子不能全部算作婚前财产,其实80%的房款是婚后共同还,也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这是法律解释的)。可在返税这块,完全就不管法律的界定,完全按照购买时间和结婚时间来界定,这个不合理啊。
我就想问问,不知道北京制定返税政策的部门为什么和法律界定不同,我们用法律界定来要求他给退税,是否合理。呵呵。 (此文由猪猪眼在2009-07-24 14:18:3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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