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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切地说,联想已经付出的,是请刘翔的代言费,这部分是不能收回来的;至于体育营销的广告费,大部分是还没有没花出去的,损失的只是一部分制作费用,直接的金钱损失并不大,但损失的是一个正面宣传的机会,通俗地说,就是没有压对宝。
运动员的运动生命其实很短暂,世上又有几个象布博卡那样的常青树呢?刘翔,曾经用他的努力创造过一个中国神话,国人对他寄予了太多的期望,但伤病难免,不到最后一刻,刘翔没有放弃,这也是一个运动员的拼搏精神的体现!
至于说开发刘翔的商业价值,或者是很多厂商损失了刘翔这个商业机会,那也是因为刘翔曾经具有过极大的商业价值。体育营销,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其实是有各种预案的,只是联想初涉,自身也无太多经验,反应并不是最快和最有效的,这要向可口可乐等常年紧密结合体育营销的巨头学习才是。
说多了,也不一定全对,与各位邻居的视角和观点也不一定完全一致,欢迎探讨。
刚才还说到前CEO的工资,按合同解除聘用合约所需要支出的费用已经计入重组费用了,预计能够节约的支出成本也体现在当年和当季的财务报告中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香港联交所官方网站和联想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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