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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消防法》商场抽烟,重庆老汉被拘5天!!!
抽烟要被拘留?是的,年近六旬的老赵就被处拘留5天。昨天上午10点半,他接过一名客户敬上的香烟,在朝天门金海洋商场一角落处吞云吐雾时,被渝中区消防支队防火处执法人员用手机拍下。他因违反《消防法》规定,成为我市第一个在禁区抽烟而受到行政拘留的人。

客人走时递上香烟

“惭愧呀!其实我平常都抽得少,没什么瘾,今天是客户递了一支烟给我。”昨日中午,记者在朝天门派出所见到了在做笔录的老赵,他很沮丧地坐在长椅上,不停用手遮住脸,低头不愿见人。老赵说,他一个月前才从湖北老家来重庆,帮儿子在金海洋四楼文化用品店看店。

“我爸平时抽烟少,几乎没在商场里吸过烟,那位客户和他聊得挺投缘,走时敬了一支烟。”在金海洋商场经营多年的小赵说,老爸美滋滋地走到商场一角落处开始吸烟,约3分钟后被到商场检查消防安全隐患的执法人员发现,这时他手上的一支烟仅剩三分之一了。

“我们立即用手机拍下了他吸烟的画面,然后上前提醒他商场内禁止吸烟。”昨日,渝中区消防支队防火处人员表示,为保证商场内消防安全,尤其为了配合国庆前彻底整治商场内吸烟的恶习,近期对商场吸烟行为进行严查。

他发誓不再吸烟了

“我爸快60岁的人了,身体不好,怎么受得了行政拘留呢?我们愿接受罚款,拘留的确处罚太重了。”小赵情绪有些激动,不断向办案民警说情。

“我以此为戒,不抽烟了!”老赵呆了一阵后,缓缓蠕动嘴唇立誓,“心里难受啊,惭愧,饭都吃不下。”早已过了正常的午饭时间,儿子多次提出先给他弄点吃的,但神情低落的老赵表示吃不下饭。

小赵急得眼圈微红,有些气愤地质问,“新消防法第63条明确规定,对在禁区吸烟可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才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我爸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他非常配合,怎么能说是情节严重呢?”

近期严查商场吸烟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金海洋商场,4楼不少经营户听说老赵要被行政拘留后称,以后无论如何不敢在商场吸烟了。记者看到,4楼消防通道角落内还有烟头。

渝中区消防支队防火处负责人介绍,自今年5月1日新消防法实施以来,执法人员对在商场内吸烟的经营户和顾客多次进行口头警告,并由商场自行对吸烟经营户处500元以下罚款。

“但这种方式效果不佳,我们检查发现,商场通道、角落等处仍有不少烟头。大家禁烟意识不强,在堆存了大量货物的易燃危险场所,香烟是最大的安全隐患。烟,必须要禁!”防火处负责人表示。

朝天门地区至少有30个大型商场、50多万平方米商业面积、15000多经营户。防火处表示,接下来将继续严惩违反新消防法的行为,从即日起,如果在商场内发现吸烟者,仍将交给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按上限处罚是否过重

“罚得重是为了杜绝安全隐患,保证市民和经营户的安全。”防火处执法人员表示,希望广大市民理解并配合商场内禁烟。

对吸烟者按上限处罚,是否有过重之嫌?昨日,记者咨询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陈晔律师,陈律师表示,警方的处罚只要不超过上限,就没有违法嫌疑。如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罚的执行。

编后

什么祸也没惹,偷偷抽一支烟,换来5天拘留,对老赵来说,“处罚的确有些重”。但假设抽烟万一惹出了火灾,有人会觉得拘留5天算是处罚很重吗?近年来,国内多家人员、货物密集的批发商场发生大火,给经营户造成惨重的损失。这次,重庆消防部门动真格了,我们希望今后不会再看到某某商场发生火灾的新闻。但愿老赵的“委屈”,能换来其他瘾君子的警醒:严防火灾,从一个烟头做起!
2009-08-31 11:29:06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1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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