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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个小区提出解决公共绿地私搭乱建现象的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调查取证,龙跃苑,龙锦苑,龙腾苑等小区均存在明显的占用公共绿地私搭乱建现象,这些事实确凿,有目共睹。
在一年前各小区业主就此问题,已通过多种渠道反映私搭乱建问题,但是得到答复有两种:一是,就有关问题进行调查;二是,通过协调多方但是未果。通过这两种回复,也就说没有解决实际私搭乱建问题,私搭乱建者依然照旧,被侵犯权益的大多数业务无法得到自己的权益。物业回复的意思是告诉业主物业公司做了工作,但是无能为力。
既然物业无力管理公共绿地,无力维护大多数业主的利益,为力兑现合同中承诺的条款,那么也就是说业主和物业签署的合同,物业没有完成。按照常规,在年终的合同验收中必然不合格。
由此得出结论,物业未完成合同中规定条款,所以物业费应视物业公司完成合同条款情况和物业管理改进情况给与支付。
希望,物业公司在2009年底前,完成对私搭乱建物的拆除工作,这也是所有业主能最直接感受物业公司所做的工作。这也多物业公司来年收取更多的物业费的基础和一件实际工作。同时也是物业公司树立新形象的机会。
注明:业主只有通过物业费制约和促进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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