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大难不死
大难不死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等    级:资深长老
经 验 值:27256
魅 力 值:14425
龙    币:57134
积    分:35255.1
注册日期:2003-08-14
 
  查看大难不死个人资料   给大难不死发悄悄话   将大难不死加入好友   搜索大难不死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大难不死发送电子邮件      

北京拟立法禁止歧视外来媳妇
中国北京日报报道,记者从(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获悉,即将提交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中规定,以村民集体决议、村规民约等形式剥夺外来妇女合法权益的行为,今后有望在北京市被依法予以禁止。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提交常委会审议的修订草案修改稿中“财产权益”一章共有6条,其中3条都是专门针对农村妇女财产权益保护的专门规定。

  在实际中,有部分经济发达农村,采用村规民约或者村民大会讨论等形式,对妇女,特别是外来媳妇的落户权、土地承包权、村集体经济股份分红权予以限制,不许外来媳妇落户,进而不允许她们享受村里的一系列福利待遇。

  与国家妇女权益保障法相比,北京市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中专门新增条款:“村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讨论决定事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妇女财产权益。”

  修订草案修改稿中,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集体福利和保障、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征收权益分配等方面,都依据“男女平等”的原则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另外,根据修订草案修改稿的新增条款,分布在全市各区县的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今后有望成为遭受家庭暴力有家难回妇女的“避风港”。

--
用好你手里现有的相机,器材上无止尽,浮云... *^__^*
2009-09-24 09:47:35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108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