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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枪》还是很烂啊
 对于影片故事,张艺谋的说法是:“《三枪》只是个传说,在影片尾声我设计了一个‘面舞’, 闫妮饰演的老板娘抹干了眼泪,继续擀面。所有在片中已经死亡的角色都复活过来跳起了舞,扭起了东北秧歌。我想告诉观众,一切都是传说。” 文/本报记者 沈远安

  只是一个传说

  引子 波斯人卖枪

  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在一座“麻子面馆”中,老板娘(闫妮饰)和三个伙计正在和一个波斯商人讨价还价。波斯人要卖给老板娘一把枪,为了让老板娘知道枪的威力,波斯人甚至还推出了一尊大炮,并向面馆前面的山上放了一炮。炮声很响,威力也很大,把山上炸了一个大坑。鉴于枪炮的威力,老板娘最后以三贯钱买下了这把枪。

  第一枪 为钱而开

  面馆的后院,老板王五麻子(倪大红饰)正在将一幅画上的胖小子剪掉。伙计赵六(程野饰)来到后院,向老板打小报告,说老板娘买了把枪。王五麻子赏了他一吊钱,赵六欣喜若狂,王五麻子说是欠的工钱,赵六悻悻地走了。

  原来王五麻子和老板娘关系并不好,他夜夜折磨不能生育的媳妇。老板娘于是和伙计之一的李四(小沈阳饰)好上了。这一奸情却被巡逻军张三(孙红雷饰)发现了。张三向王五麻子透露了两人的奸情。

  李四其实非常怕王五麻子,所以他决定想和老板娘分手。有一天,两人在山坡上约会,李四给老板娘挑身上被烫伤的泡,老板娘对李四说出了自己向波斯人买枪的动机:“打不死他,我就把自己打死!我忍了十年,我知道你胆小心软,也知道咱俩的事你担不起,我不用你管”。这时,王五麻子在张三报口信后来到了山坡,以为两个人在偷情,拖出老板娘就开打,李四在一旁只知道解释,后来老板娘从马车上拿出枪吓跑了王五麻子。

  王五麻子决定雇佣张三干掉李四和老板娘。第二天,在后院的密室,王五麻子看着张三带回来的血衣,以为李四和媳妇真死了,马上付清了张三的酬金。张三看到保险箱里白花花的银子,动了杀心,朝王五麻子开了一枪。

  第二枪 走火误开

  老板娘回到面馆就开始写休书,想让王五麻子把自己休了。但她喝了很多酒,醉倒了。半夜起来的李四看怎么都摇不醒她,就想去后院看看老板。但他胆小如鼠,犹豫了很久才走进去。

  李四看到老板躺在椅子上死了,吓一大跳,他以为是老板娘干的,于是将老板的尸体装上马车,拉到山坡上想埋掉。李四将老板拖进坑里,王五麻子突然活过来了。他发现怀里有把枪,就对准李四开枪,但枪一直不响。李四抢过枪,发现原来是扳机那里被东西卡住了。没想到枪一下就响了,正好打中了王五麻子,王五麻子这下真的死了。慌了神的李四赶紧将他埋了。

  第三枪 愤然而开

  面馆伙计赵六和陈七妹半夜偷偷潜入后院密室。赵六打开保险箱,拿出属于他和陈七妹的工钱就离开了。后来他又一个人偷偷跑到密室,正准备将银子全部打包时,被前来同样偷钱的张三遇到了,张三用锁链将其勒死。张三将赵六用马驮到山坡埋起来,不想把自己的长烟斗给落下了。

  埋完王五麻子的李四突然想出恭,却发现了那个长烟斗,但却落下了自己的荷包。张三返回来找寻烟斗并发现李四的荷包,他以为李四发现了自己杀人的秘密。于是张三赶回面馆,想杀人灭口。

  李四回到面馆,却中了张三的箭。李四对老板娘说出遗言:“我可能做错了,但我不后悔。你快跑!”泪流满面的老板娘打出了“三枪”中的最后一枪,杀死了张三,赢得了李四用生命为她争取的自由。

  60分

  为何照抄《血迷宫》?

  张艺谋起初看中了《老无所依》,得到的却是《血迷宫》的剧本,最后被老板说服把小沈阳塞了进来。这就是《三枪》的来源。

  看完了由此改编的《三枪拍案惊奇》,我的最大疑惑是它为何在多处细节上照抄《血迷宫》。除了前半部分赵本山的喜剧部分,后来的情节走向、人物甚至细节都与原作高度一致,在很大程度上,我失去了很多乐趣。

  《血迷宫》是科恩兄弟的处女作,只花了80万美元,但却是一部拥有小而美的气质、看上去简单但绝不单调的作品。略显沉闷的平凡贯穿影片始终,但就是在这乏味之中,你会感到强烈的压力逼迫你去正视丑陋的现实。

  不是说凶杀不能拍,关键是怎么拍。比如,张艺谋最喜欢的《血迷宫》活埋一幕,被他照搬到了《三枪拍案惊奇》中,但远远没有科恩兄弟的处理那么荒诞而有力,无声的黑色幽默,远比“老板,卡住了”更能令人发笑。·王振国·

  60分

  一支奢华的二人转广告

  张大导演如今已是国脸,一举一动13亿人挂心,跺跺脚国际影坛也会震一震,连买个《血迷宫》的版权都要隐姓埋名,生怕抬举了科恩兄弟。于是《三枪》一出,举国皆捧,头一天广州票房就超过了美国人关注世界末日的《2012》,何其长自家骨气!不过看完电影,但凡不幸识了点字的人都倍觉悲哀,几年不见,张艺谋怎么会沦落到要去导“二人转版春晚”的境地?大银幕特写的赵家班,说着东北话,捏着小品腔,扭着小品腰,活生生把一部电影兑水兑水再兑水成一出超弱智的闹剧,满电影院却波澜不动,笑声不起。

  说白了,《三枪》就是一支奢华的二人转广告,可张导还导得那么义正词严,气壮山河,说什么笑点起码20个,笑完还得有智慧。令人吐血啊,这正经装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艺术家总有几个生意上的朋友支撑,支撑得久了你也就难分彼此了,张艺谋的艺术水准降没降有待考察,张伟平反正是一眼就看出春晚红了个小沈阳,小沈阳一年赚了个3000万元;而赵本山,早换了“农民”那马甲,变成了CEO,刘老根大舞台正开遍全国,刚刚又进军了航空业。这俩哥们前呼后拥着直奔“钱途”,张艺谋剩多大地方装艺术呢? ·龙迎春·

  61分

  《三枪》击穿全国人民的荷包

  抢先看《三枪》,我失望不是一般般。再一次感叹老张憋了一年才放的《三枪》,目标果然就是全国人民的钱包,第一枪忽悠你的胃口,第二枪嘲笑你的心智,第三枪教育你“对老张的期望值真别太高”。

  《三枪》纯属“小本制作”。没有《满城尽带黄金甲》奢华的视觉铺排,只有纯天然的蓝天白云和连绵不断的火焰山。色彩不可谓不艳丽,场景不可谓不单调,道具化妆不可谓不简陋,令人深叹张导在金融海啸退潮后依然保留“节省成本”的坚强决心。

  《三枪》的剧本好简单。说是从外面重金购买的《血迷宫》,但其实是简单化地使用。纵观全剧,哪里还有悬疑的气味可言?当大家看到大麻子被杀死的时候,基本上已经知道往下的剧情了。当看到赵六被杀被埋时,观众基本上可以退场了。

  《三枪》的演员好“本色”。小沈阳、本山叔、程野、毛毛在演电影的时候还是不失“优秀的二人转表演工作者”的敬业精神。本山逗,小沈阳娘,毛毛不忘秀“转手帕”功底,程野也不惜把低弱儿童的扮相进行到底。让人在电影院的我恍惚间又看了回“刘老根大舞台”。可惜他们凑一块演的这出戏就是没有捏一块的感觉,似乎这电影就是小品加杂技,一个接一个地挤到你眼前来讨喜。若说孙红雷,也就是“余则成”的古装版,没啥惊喜。

  可惜啊,自以为功力深厚的本报娱编死心塌地,用200米快跑的速度气喘吁吁地奔向看片会,得出的结论却只有一个:千万别浪费钱!

  ·林希·

  50分

  偶像倒在名利场

  张艺谋的电影总让人期待。因为他这块金字招牌,对于国人来讲,实在太亮,太亮,亮得让你在进影院前会失去理性,充满悬念:张艺谋喔,几年没拍片了,这一部不会再烂了吧。

  但是,这一次还是很烂啊!想学《新龙门客栈》,壳都没学到。结尾的歌舞表演,又学《贫民窟的百万富翁》,可惜是个四不像。除了那大红大绿、失了生活之真的色彩,烙上张导演的烫金大印外,其他,只有二人转。一座面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没有客人,没有邻居,片中的人,无年代可考,父母不详,所谓一群电影孤儿,在这样的横空出世的舞台上,为贪财杀人,为奸情(可惜了风情万种的老板娘,她和小沈阳的感情,竟是如此委琐)杀人。如果这是一个话剧的布景,甚至是二人转的布景,可以理解,但放在电影里,就是严重的偷懒。导演和编剧不按照生活逻辑去塑造人物,只能落入不会讲、不可信、不好笑、不感人的口实。

  影迷一而再,再而三的失望,在短时间里不会砸烂中国影坛这块最闪亮的金字招牌,反而,众口铄金的口水,把这块牌子擦得更亮,亮得像镜子——镜像里,一个逐渐倾斜的偶像,倒在名利之上。 ·刘丽琴·

  70分

  孙红雷笑了,我郁闷了

  演员都是好演员,演得也都很卖劲。但整个故事平铺直叙,前半段没有我想象的搞笑,后半段没有我想象的惊悚。

  让我开心地笑了的,有两个段子。一个是本山大叔的“Piao——炮!”一个是小沈阳清理命案现场时的战战兢兢,肢体语言相当丰富,那个身段,果然是很婉约。

  演得最好的,是孙红雷。这个杀手果然很冷,而且很贪财,老板给他的钱掉在了地上,他蹲下来去捡,那种认真和细心,估计是常人照顾襁褓中婴儿的时候才会有。这个杀手行事严谨,神色严肃,不苟言笑,直到最后被老板娘一枪打死,才莫名其妙地咧嘴笑了。

  孙红雷终于笑了,我却郁闷了。或许因为自己是娱乐编辑,之前严重“被剧透”,导致笑点很低,乘兴而往,败兴而归。但愿我们的观众,进入剧场能开心大笑。何以解忧?愿有《三枪》。·张素芹·

  网友骂《三枪》

  很潮很雷人

  张导玩搞笑,就像贾政讲的笑话,内容也许可笑,但可能观众不笑。

  

  在《三枪拍案惊奇》中,你首先处处可见张氏元素的存在。外景地甘肃张掖的特殊地貌,结合着天地之间的日升月移,在摄影师赵小丁的镜头下散发着极限的美感,构图极为合理且视觉冲击力非常强,一些空镜头直逼当年《千里走单骑》般的奇秀。而服装上,色彩浓烈之感再次弥散抢镜,继《英雄》的段落式色调和《满城尽带黄金甲》的贵气逼人后,粉红与嫩绿的超强烈对比,以及个人身上处处在以往影片里不可想象的色差铺满了银幕。很潮很出位,也很傻很雷人。

  

  小沈阳的招牌式表情,闫妮的脸谱化表演,为牵线搭桥而强行存在的赵六和陈七,被《十面埋伏》的小妹灵魂附体的老板,以及被也许是财迷也许是杀手也许什么都不是的什么东西附身的孙红雷,外加几个常见的庸俗笑话,一段司空见惯的杂技表演,终于实现了烂片的奇妙梦想。

  

  客观地说,本片也给我带来了一些新的感受,比如在逻辑上它不但不离谱甚至可以说十分清晰,但是却能够在整体风格上呈现出一种令人作呕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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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2 15:30:4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4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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