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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拒绝中国风电项目 中方抗议要求重审
2009-12-15 09:42:41
中评社北京12月15日电/对于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EB)拒绝中国10个风电项目的做法,国家发改委官员孙翠华认为其不按规则办事,也无视中国政府的解释。而对于EB“中国降低风电上网价格,是希望用来自CDM的补贴来补缺”的质疑,业内专家回应称,中国不会为区区20亿美元补贴去调整涉及上万亿资金的产业政策。
风能发电
《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12月14日下午3:45,北京新大都酒店国际会议厅,国内9大风电开发企业代表在一份名为《关于就“联合国CDM理事会51次会议拒绝10个中国风电CDM项目”事宜发表的声明》(下简称《声明》)上签字,要求EB(CDM审核理事会)重审中国风电项目CDM的注册资格。
一个半小时后,这份《声明》第一时间传递到了哥本哈根会议中国前方代表团和国际风能大会手中,并转发给了各风电设备商。
“如果连风电都不具有额外性,那什么项目才具有额外性?我要试问EB审批的标准什么?为什么不按规则办事?为什么无视中国政府的解释?”作为这次活动的组织方代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连发四问。
这是EB拒绝中国10个风电项目注册之后的第10天。自从得知“被拒”的消息,国内风电企业、政府机构、CDM买方及中介机构就主动站在了一起,“我们要讨个说法”。
混乱的审查标准
“这在风电CDM项目审批史上绝无仅有的,此前仅有个别项目因技术性问题被拒。”对于EB此次决定,大唐CDM办公室负责人唐人虎告诉本报,风电是最符合CDM申请规则的,很少被拒绝注册,但此次EB的态度逆转,传递出了一个错误的信号,必然会极大挫伤中国风电投资者的积极性和信心。据了解,CDM 收益占风电项目总收益的10-20%。
参与《声明》签订的包括五大电力集团和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河北省建投新能源公司9家公司,在国内风电装机份额上合共占比超过70%。
《声明》用了“震惊”来回应EB的决策,但震惊之余,与会人士对EB的决定更感“困惑”,本来有章可循的审查过程和审查标准在此次决策过程“却找不到规律”。
唐人虎用了一句无厘头的表达来抗议EB决策的“混乱”:“我们甚至研究起是否跟项目编号有关,比如尾数为5的不能通过,尾数为8的就可以通过。”
据了解,凡是在CDM EB第47次会议和第48次会议被问询的项目此次全部被拒,EB拒绝的理由均为项目未澄清电价问题,但也出现了类似项目结果却迥异的情况。
国内最大风电企业龙源集团旗下龙源碳资产管理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垚表示,EB要求项目业主和DOE(联合国CDM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解释项目的上网电价问题,这些项目在回覆中已经做出了明确澄清,并且据我们调查和了解,部分同一个地区和电网的风电项目,澄清回答的思路和基础数据都比较相似,但结果却是一个注册,一个被拒(例如,编号2450项目和编号1815项目,以及编号1825项目和编号2216项目)
“这就引起了我们很大的疑问,那就是EB对项目判断的标准是什么?”王垚指出。参与《声明》签字的神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此次也有项目遭拒,该公司项目开发部副总经理冯学佩告诉本报,国华通辽风电项目,二期通过审批,一期却在此次被拒了。
除决策标准混乱外,《声明》还指出部分被拒绝的程序存在严重问题:按照EB复审程序规定,复审的问题原则上应该是之前复审请求阶段提出的问题,但这次被拒绝的项目中,部分项目当初要求重新审查的时候并没有被要求澄清电价,如国华通辽4.95万千瓦项目,但是最后被EB拒绝的理由却仍然是因为电价政策问题,这并不符合EB复审的程序和规定。“EB第51次会议出现这样的情况简直是匪夷所思。”王垚表示。
无视国家发改委解释
国内风电电价政策是此次EB与中国矛盾的焦点所在,早在今年10月份,EB就有官员认为中国的风电CDM项目的上网电价和以前相比有变低趋势,怀疑这种调整是经过精心设计,以使得来自CDM的补贴刚好能填补投资空缺,并有助企业证明项目的“额外性”。
据了解,EB提出的中国风电电价政策层面的问题实际上已超出了CDM基于项目规则的范围,但本着协助问题解决的态度,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丹麦风能发展项目办公室与中国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共同编制了《中国风电及电价发展研究报告》(下简称《报告》)。
据介绍,报告用数据解释了中国政府是依据风电本身发展的客观规律、电网的承受能力来确定风电电价,并明确表示中国在确定电价时从未考虑CDM因素,定价过程完全与CDM无关。
据了解,除各项目按要求重新提交审核材料外,国家发改委的报告于第51次会议两周前递交给EB,但却未能得到EB的回应。
“我们知道靠DOE很难解释清中国的电价政策,所以天天都在等着EB来联系座谈了解,但却始终没有等到,最终连我们所做的电价报告也没能得到EB回应。”孙翠华遗憾地表示。
而EB委托的国际能源署的工作人员来华了解此事时也未与发改委这一电价政策制订部门接触,相反仅是从某咨询机构索取了相关数据,但这些数据最终也未能影响EB的决定。
唐人虎表示:“从执行CDM政策以来,国内风电企业从CDM获取不到20亿美元资金,试问国家怎么可能会为区区20亿美元而去试图调整一个成千上万亿产业的政策呢?”
也有业内专家怀疑EB集体拒批中国风电项目,是因中国风电占据了太大比例,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风能CDM项目达314个(全球为647个),居世界首位。对此,孙翠华表示:“希望EB不要有任何歧视,相反中国项目多了,更应该受到重视,因为对气候变化的贡献也就更大了。”
要求重审
据了解,《声明》同时发给哥本哈根会议中国前方代表团和国际风能大会并转发各风电设备商,目的是希望借助哥本哈根会议向EB施压,同意尽快重审被拒的10个中国风电项目。
实际上,中国代表团在上周也借助了哥本哈根会议的发言机会向EB表示“抗议”,希望其提高决策的透明性、一致性和公平性,不要对中国搞歧视。
而相关行业协会的公关也在同时进行,中国可再生能源专委会等也在哥本哈根前线与EB各成员沟通。据该协会马玲娟介绍,前方了解到的情况是,EB对于其决定也显得很不理直气壮,强调这是一个投票的结果,也表示项目还有重审的可能。
孙翠华表示,EB还是留下余地,但目前前方代表团要做的事情太多,压力也很大,希望风电业主、DOE和CDM买方与中国政府一起努力,通过重审改变EB的决策。
“如果不改变,后果将相当严重,发出的错误信号势必影响CDM机制未来的运转,有可能还会漫延到水电、光伏、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唐人虎表示。
据了解,如果重审,每个项目至少需再花半年时间,唐人虎对复审结果持谨慎乐观态度。
而对于“额外性”的争议,马玲娟表示,努力的方向可放在改革EB的“额外性”政策上,以消除争议。“因为这一政策是一个没有标准的标准,可执行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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