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乐园》显示文章详细内容: [展开] [回复] [网址] [举报] [屏蔽]
家在黑龙江
家在黑龙江目前处于离线状态
  查看家在黑龙江个人资料   给家在黑龙江发悄悄话   将家在黑龙江加入好友   搜索家在黑龙江所有发表过的文章   给家在黑龙江发送电子邮件      

二手房营业税细则明确 五年内普通住宅差额征收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3日下发通知,明确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细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个人购买一套100万元的普通住宅超过2年不足5年为例,按照售房收入全额征收5.5%营业税标准计算,将收取5.5万元的营业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3日下发通知,明确了二手房营业税征收细则。通知中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业内人士表示,政策选择差额征收,而不是此前猜测的全额征收,是因为从宏观面上来说,政府对二手房政策还是比较保守,不希望二手房交易出现大幅度的下降。

  专家认为,由于12月初中央已经明确营业税优惠截止,因此此次细则出台并不会对12月下旬二手房交易量造成暴涨情况。业内人士称,5年内营业税已经确定按照差额收取对市场的影响将非常有限,反而会缓解此前由全额征收猜测引起的恐慌情绪,明年一季度也不会出现原来预计的大跌现象。

  年内提前还房贷已成空

  “现在还能办理提前还贷业务吗?”昨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理财热线询问。

  李先生告诉记者,最近他相中北湖一套2室1厅的二手房,房龄为3年且房东银行房贷还有17万余元未还。“想赶在年前提前还贷后办理过户手续,还可享受目前的二手房营业税免征优惠政策。”

  据悉,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发布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本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2010年1月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将由目前的2年恢复到5年。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个人购买一套100万元的普通住宅超过2年不足5年为例,按照售房收入全额征收5.5%营业税标准计算,将收取5.5万元的营业税。

  昨日,记者走访汉口台北路附近的白居易、亿房等房产中介了解到,近期,像李先生这样的购房者不在少数。汉口的张女士向记者表示,她买的是4年房龄的二手房,总价45万元,目前正计划着赶在年前办理提前还贷手续,还不知道能不能办得下来。“要是等到明年办理,将多支付将近2.5万元的营业税。”某房产中介石姓置业顾问告诉记者:最近一周来,已有十几位购买二手房的客户,向她咨询是否可以办理提前还贷。

  近日,北京、沈阳等地媒体报道,当地部分银行已停办提前还贷业务,使得有贷款的2―5年二手房将无法过户,因此也就无法赶上最后不到10天的二手房营业税优惠“末班车”。

  武汉地区银行是否已停办房贷提前还款业务?昨日,记者致电本地工行、农行、民生、光大、招行、浦发、华夏等银行个贷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方均表示:银行没有规定目前不能提前还贷。“提前还贷的主动权在客户,客户提出申请,银行没有理由拒绝。”

  但记者了解到,银行一般对要求提前还贷的客户也作出了相应规定:提前一个月进行预约,并在下一个月的还款日(一般为20日)到贷款经办行还贷。“即使现在客户向银行提出提前还贷申请,一般也要到明年1月才能办理。”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个贷部产品经理罗中胜提醒市民:想要提前还贷的市民,务必要记得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
2009-12-23 18:47:17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594次   
 相关文章: [回复]  [顶端] 



  您必须登录论坛才可以发表文章:
 
用户名:   密码:   记住密码:    (忘记密码 注册




版权所有 回龙观社区网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1639 昌公网安备1101140035号

举报电话:010-86468600-5 举报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