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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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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分:7680.9 |
注册日期:2002-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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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补充:我不是拒绝缴纳物业费,只是拒绝缴纳不合理收费,在物业的工作人员多次催缴时我都表示:如果按去年的标准收费的话,我立刻就去交,但物业工作人员对此并不同意,而是邀请我去物业办公室看2005年的那个过期文件。有2008年的发改委文件不执行
在长城物业工作人员多次催缴时,我都表达过同样的观点:如果长城物业同意按2008年的0.59元/建筑平米.月的标准收费的话,我都立即去交款,但是,你们的工作人员却只是强调你们手里有政府政策,难道涨价就是你们对京发改[2005]2662号文件的解读吗?请注意看看这份发改委文件(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物价管理 > 北京实用价格 > 物业管理收费)《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最后一行:文件依据:京发改[2005]2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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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云趣园分站中对于长城物业有过这样的要求:长城物业:如果你们同意按去年的老标准收费的话,也请在后面跟个帖子说明一下,不同意也说一下,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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