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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各小区不仅仅是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更重要的是要让业委会运行在法律的基础上,要有制约机制,要有能力保证那些“应该”和“必须”的东西能够确实落到实处,对于违法行为要有制度约束和防范,防止全体业主赋予业委会的权利被滥用和失去制约,变成损害全体
确实,各小区不仅仅是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更重要的是要让业委会运行在法律的基础上,要有制约机制,要有能力保证那些“应该”和“必须”的东西能够确实落到实处,对于违法行为要有制度约束和防范,防止全体业主赋予业委会的权利被滥用和失去制约,变成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却得不到制止和处罚。
比如云趣园的业主委员会,假冒业主签名,虚造业主意见统计数字,强行上马“护栏加高工程”,骗取属于全体业主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暗箱造作“招标”流程,把原本主要完好只有部分轻微锈蚀的护栏更换并加高,但把墙体严重损毁,形成了目前的劣质工程、烂尾工程,迟迟不敢验收。这里面几乎所有的环节都不公开、不透明、不公示,业主委员会拒绝接受业主监督,现在的业主委员会已经成为了损害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黑暗团体,但得到了镇小区办这个“上级单位”的庇护,超过20%的业主签字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要求罢免侵害业主利益的现任业主委员会,要求公开护栏加高工程中的业主签名统计数字、招标过程、实际费用、验收中发现的严重问题及处理方案,但业主们的合理要求得不到任何支持,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这里面都是一个“利”字在作怪,但真正的原因,却是法律的不完善,业主委员会变成了失去控制的利益团体,侵害全体业主的利益却无人能够制止。
权利缺乏约束,必然造成腐败!我希望两会委员不仅仅试药呼吁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社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更要尽快立法,对业主委员会的行为权利加以约束,要建立制约机制,建立处罚机制,对于不按《物业管理办法》行为的业主委员会要有否决和处罚办法,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全体业主的公共权益不受损害,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纠,实现立法初衷,推进法制化进程,实现安居乐业。
请委员明查!如果您有时间,我们云趣园的维权业主想与您详谈,联系办法就在三楼帖子里。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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