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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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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碰上央视的文化拆迁
马未都先生这段时间被央视缠身,倒不是接续《百家讲坛》有什么问题,而是因为他写的某个小品文被陈姓某人抄袭发表在《故事会》上,央视春晚语言类节目需要改编之,然后请他签署协议同意改编。事情到这里算是个喜剧,毕竟这是尊重作者的版权之表现。

但有时候某些尊重还不如不尊重。央视的某个小编导先是态度强硬地要马未都先生签署只有一份文本的同意书——— 这哪是合同?接着,知道了马未都先生的大名,不得已之下弄出了正规的合同,但只是请马先生签字盖章,重要的地方都空着,等着他们去填写。马先生一怒之下,要求15万元的版权转让费,并且毫无商量余地,拿到钱就捐给慈善机构。央视某些据说能够做主的人也不得已答应了——— 节目上春晚不容易啊!过五关斩六将之后,要是在这个条件下不能如愿,自然还是挺不开心的。但到了最后,所有一切都安排妥当,央视还是反悔了,原因是这个小品涉嫌抄袭。这个当然就是胡扯了,估计那些能够做主的人是表面上能做主。

此事到此算是落幕,最终央视也没有低下那高昂的头,坚决抵制住了任何向他们叫板的威胁,从而依然是完璧的、纯洁的。

之所以把这个故事用这么大的篇幅讲得比较完整,是我个人觉得整个过程已经好过春晚之上的任何小品,其中包含了误会、胡闹、妥协、私下沟通、高潮、反转,尤其是最后这个光明灿烂的结局,更是令人油然产生了某种敬意。对于马未都先生来说,这个敬意很正常,坚持了自己的底线。对于央视而言,坚守了作为一个近于垄断地位的庞然大物之骄傲,最后用一个近乎荒唐的借口反悔,也算是吾道一以贯之了。

本来挺好的一件事儿,尤其是一开始央视所表现出的那种强烈的版权意识,为何最终会落得这个下场?或者我们应该先暂时放下这个小品,去看看其他领域的事情。

2009年里,最轰动的事件当中有不少都是关于拆迁的。按说只要双方补偿到位、你情我愿,国家还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大家照做也就是了。为什么还会把这种事弄成各种悲剧的舞台?这就要说到强拆了。按照原本的拆迁办法,拆迁者面对被拆迁者之时也是依足了该有的程序,但这并不是为了合法,而是在合法的幌子之下让人说不出话来。

回到马未都先生所遭遇的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版权问题也就昭然若揭了,这并不是尊重版权,而是尊重自己霸权至少是合理霸权的行动。当这个霸权遭到挑战的时候,版权就不是重点,而是要用最不合理的解释保证自己的霸权。这件事不妨看做是“强制拆迁”的文化版本,从而使得所谓重视版权或者其他什么权利的幻想破灭了。
2010-02-18 08:56:20   此文章已经被查看2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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