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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43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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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币:47131 |
积 分:32448.2 |
注册日期:2002-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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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法律和道德层面的问题。就说说示范效应。可以看出最大的问题还是在政府。
出现“钉子户”问题的关键还是经济补偿上。如果政府拒绝出高价,那积极修改方案,把路修通,方便了市民出行,那经济效益是不是更高?既提高了通行效率,又能够减少能源浪费和污染。“钉子户”竹篮打水一场空,其他人也就不会再效仿。虽然在林翠路项目上变更规划可能要多一些投资,但考虑到早日修通后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及“索要天价补偿将得不偿失”的示范效应,必将在其他市政拆迁项目上减少阻力,提高效率并节省投资。我们的政府部门难道就没有这点儿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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