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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称将点燃汽油瓶阻止强拆获刑1年3个月
大兴村民李国谅在接受香港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拆迁不满,并称如果强拆,他将点燃汽油瓶阻止。李国谅因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获刑1年3个月。李国谅上诉后,一中院裁定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昨天上午,大兴法院重审此案。
今年36岁的李国谅,原住大兴区瀛海镇三槐堂村。李国谅说,村里要拆迁,他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2008年7月27日,几名香港记者来村内采访拆迁一事。李国谅接受采访时谈及不满,并称如果强拆,他将点燃自制的汽油瓶和煤气罐。不久,警方从其家中搜出煤气罐1个、塑料瓶和玻璃瓶若干,并将李国谅带走。
警方鉴定证实,饮料瓶和啤酒瓶内有液体汽油。煤气罐里有残液1公斤,无可燃液化气体。不久,检方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将李国谅公诉。去年7月,李国谅获刑1年3个月。李国谅不满上诉,一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昨天的庭审中,律师为李国谅作无罪辩护。李国谅坚持其辩解意见,并播放了视频,称点燃汽油瓶的话只说了一次,并未向外传播,他也不是真正想引爆汽油瓶,只是为了使拆迁合理。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视频内容:围观群众在旁边笑
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李国谅对记者说,他在家中准备了煤气罐和汽油瓶,如果强拆,他肯定会引爆。当时周围有多名围观群众,对李国谅所述“非常恐惧”。其他几名证人也表示,2008年7月间,李国谅制造舆论,并准备危险物品阻止拆迁工作,使他们感到“恐惧”。
李国谅反驳说,多名证人并不在场只是听说有此事,他当庭反问公诉人“我是在具体何时、何地传播了恐怖信息?”公诉人说,没有必要回答这个问题,起诉书已经写清楚了。李国谅请求法庭播放了一段视频,视频是他接受采访时拍摄所得,视频显示十余名群众站在一旁观看。“看不出村民有恐惧的表情,有人还在旁边笑呢”,李国谅称。李国谅还出示了7份围观者的证言,证实他们“不感到恐惧”。李国谅的代理律师称,李国良所述不属于恐怖信息,也未造成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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