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314 |
魅 力 值:356 |
龙 币:3623 |
积 分:1790.5 |
注册日期:2005-09-11 |
|
|
|
这个写得不错
这几天看到住建部关于闲置或者出租的经济适用房将收回的政策,这个也许是谣言(就看是否辟谣),也许是探测性抛出一个政策预期,不得而知,没有看到具体的细则,这个政策本身情况如何不得而知。怎么认定收回标准?如何收回?收回的补偿问题?
我是05年购入,06年入住的回龙观经济适用房,也算是经济适用房的既得利益者,刚生的孩子,过上了在这个国家正常公民可以享受的基本生活,所以首先得感谢经济适用房,这个从一个侧面也反映经济适用房这个价格的合理性,只有这样,如同我般的大批人才可以享有这种生活,对于某人的买不起房可以租房的论调,实在不敢苟同,你自己先租房生活了试试。“安得广厦千万间,大批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个千百年的梦想,现在还是个梦想。
当年购买经济适用房,是经过财产审批的,符合当时的一切政策,并且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入住后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就这些条件来说,完全符合关于房屋所有权的一切法律手续,政府收回房子,凭的是什么法?如果当年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后如果发财了(定义一个发财的基准线)就收回产权证,那也无话可说,但我们的购买合同和产权证上都没有类似的约定。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没有变,或者变化的幅度很小,真正变化的是商品房的价格,因为有商品房价格的畸高,才显出了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优势。在我购房的那个时间段,同地段的商品房在3000到4000的价格区间,在往前看,03年以前,回龙观可能还没有人敢兴趣,可是那个时候的价格也是一样的,并没有因此便宜,如果这个政策出台,会是越早买经济适用房受伤越大。顺便可以假设一种补偿办法就是退还当初购房款项,如果在当年,以我首付的钱,我可以再稍微努力,可以购买同地段的商品房,或者能够预知这个政策,实在不行可以购买稍远的房子,可是在现在这个房价下,同地段的房子,把退回的全款用上都不一定够首付。
经济适用房的真正价值几何?真的能跟商品房相比吗?首先是产权,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没有写,商品房是70年(除非是商业用地),这个差价在40%。另外,建筑质量上面,我们小区使用的是砖混结构,商品房当然肯定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但至少是一分价钱一分货的。这样算下来,在我当年买房子的时候,差价预估在2000元左右。
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人在购买?拆迁户、工薪家庭、公务员、国企员工。对于拆迁户,当时分房的时候可能就不止一套,这样肯定符合这个政策,对于这样的家庭怎么处理。工薪家庭通过努力,可能已经符合这样的政策了,如果采取这个政策,有些家庭可能直接再次回到解放前,因为如果要买相应的房子,需要付出150万左右的代价。对于公务员和国企员工,这个得分开普通和有级别人士,普通的影响跟工薪阶层是一样的,至于那部分特殊人群,真的会影响到他们吗?我想大部分人会置之一笑。
社会的正常平稳运行必须依靠法制,而本身这个政策很大程度上是违法的,这个政策还是有待观望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