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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正式居民 |
经 验 值:10 |
魅 力 值:20 |
龙 币:637 |
积 分:205.1 |
注册日期:2010-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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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无知吧,zf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他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经批准可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回购。
经适房未住满5年不得交易
同时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如购买其他住房,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经批准可向政府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回购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原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并结合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同时还明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将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营业或办公场所的,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且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任何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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