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 级:资深长老 |
经 验 值:12491 |
魅 力 值:238 |
龙 币:17798 |
积 分:10454.8 |
注册日期:2007-07-29 |
|
|
|
关于土地出让金的算法,建委是否“揣着明白装糊涂”?
当时每人享受多大面积经济适用房是有标准的,超出的面积在买房时已经交过了3%的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说,目前相当多的经适房应该是混合产权,其中一部分面积属于商品房。当年聪明的业主按全款交清3%土地出让金的,直接给的商品房本。
但是,最近有去办转商的人回来说,当初补交的这部分钱,根本就不算数了。
岂有此理?!
捞钱也不带这么狠的啊!
回龙观大面积的房子,多半有这样的问题,大家回忆回忆,是不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