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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资深长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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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荒唐,一告准赢!打个比方就大白天下了:
假定国家2010年要搞房产税,以后我们卖房时,房产税不能拖欠。那如果没交,从什么时候补交呢?
国家出政策说:2010年前已经购买的房,补交2010以后的房产税,以前那段时间的不能再交了,“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北京也出个地方通知:不行,你哪怕99年已经购买的房,也得从99年开始给我补交,因为“此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ZZ们评评理,北京这通知是不是没天理了,一判准输。 (此文由风之舞在2010-05-12 10:21: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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