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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够P的经济适用房,不得不说!
1, 早期的经济适用住房跟目前ZF所说的经济房,根本就不是一码事,这个必须要跟ZF说清楚!
回龙观一期和二期的房子价格上并没有比周围的商品房低多少!或者说价格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当时说的是文化居住区,好多人都是冲这个买的!
当时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周围的商品房的区别是经济适用房是ZF主导进行开发的,而被冠以了经济
适用住房的名称。注意:仅此名称而已。
关于所谓的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当时买房子时是3%,他们目前提到10%,请问,凭什么就是10%???
还有没有王法?你们想变成多少就是多少???那我解放前的20亩地你还给我吧!
关于产权,房产证上明明就是私有产,你TMD的拿萝卜抠个章,盖上经济适用房,那TMD也仅仅是概念
而已!买房子时,谁也没有说共有产权,你现在想共有,你TMD的穷疯了你?我们的房产证上是私有产,
你TMD的别做梦了!
你说,当时忘了说的,反悔了,那也要有证据,对吧!那解放前,我们还有土地呢,都交给你了,你
说给大家平分,我们都同意了,现在我们也反悔了,行吗???还有拆迁的,从城里迁到观里,人家也反
悔了,回龙观房子不要了,你把城里的房子还给人家,行吗???你要同意还我土地,回龙观的房子白给
你了!当时,房子是天鸿集团盖的,不行拉天鸿来对质!
而目前所提到的经济适用住房变成了和廉租房一个概念!这是在偷换概念!
2, 本来经济适用住房仅仅是当时的一个概念,现在好象我们占了什么便宜!请不要偷换概念!要是非要用
这个名称,
那么请不要给我们早期的制造麻烦!
3, 照这么下去,什么转不转商,都TMD的没有用!今天可以说从前说的不算了!3%变10%了,那么明天,
也许就会说,你们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内部互转的,是在欺骗ZF,是不算数的,那么,还是SB了!
4, 退一万步讲,既然10%,那么为什么就不能交了钱直接转,还TMD的非要过户!你TMD的真的穷疯了?你
TMD的穷疯了,我们可以可怜你,给你点!你TMD的能不给我们找麻烦吗?你们TMD的吃饱了,就涮我们玩
吗?别TMD的忘了,你吃饭的钱都是我们施舍给你的!
5, 有句话说的好,你不说话,别人就永远是对的!
6, 所有的观里人,天通苑人,已经转商的,还没有转商的,没有一个赢家,统统地,都上了当了! (此文由陛下在2010-05-15 11:12: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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