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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何止看不穿,我还看不懂
[4] 何止看不穿,我还看不懂
20日上午,南京秦淮区法院以聚众淫乱罪追究高校教师马某等22人刑责,其中马某因对”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始终缺乏清醒的认识”被重判,获刑3年半。这个我突然想到了另一个案件:云南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因涉嫌嫖宿幼女、强奸等罪名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一审竟被判无罪,仅处罚金2万元。
这两个案件中间有什么蹊跷,还希望法学专业的同学们出来科普下。
我先科普一个历史:1984年,南京迟志强因“聚众”跳舞被判四年,该案是中国法治史上一个著名的以“流氓罪”处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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